各镇街、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瓯海区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申请)
瓯海区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九届十一次会议精神,深化“美丽瓯海”全域行动,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清垃圾 除破烂”专项行动,以“治脏、治乱、治差”为目标,突出隐蔽区域、薄弱环节综合治理与“两大精品风景带”等窗口区域整治提升;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目标,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大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一场源头减量、垃圾房建设、桶边督导三大垃圾分类“攻坚战”,切实解决生活垃圾混投混收、中端运输混装混运、居民分类意识不强等突出短板问题,如期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
二、整治任务
(一)深化“清垃圾 除破烂”专项行动
各街镇(开发区)作为实施主体,要把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开展地毯式、拉网式调查摸排,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专职专业优势,研究梳理各类突出问题的重点区域,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能清就清,即排即清。按照“治脏、治乱、治差”的目标,突出隐蔽区域、薄弱环节的综合治理,突出窗口区域的“颜值”提升,突出重要时间节点的城乡环境秩序保持。(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以下工作均需各镇街(开发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全面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在全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全面开展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在就餐区、餐桌显要位置,全面设置节俭消费和剩菜打包标识,配置光盘行动监督员并上墙公示和挂牌监督,提示适当点餐;在宾馆酒店、餐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推广自助点餐计量收费。(责任单位: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2、开展一次性消费用品整治行动。即日起,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杯具、食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在全区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和餐具等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民宿。(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3、开展限塑令整治行动。在全区农贸市场、商超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可降解的塑料袋,在主要入口处设置环保袋提供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开展食品、礼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材料,重点整治农副产品、食品、礼品等领域,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和废弃物产生。(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
1、深入开展垃圾房建设。按照“四有六标配”标准(有雨阳篷、瓷砖地面、底墙围挡、固定电源;标配照明设施、视频探头、语音提示、清水龙头、排污管线、工具和垃圾桶存放场所)规范垃圾集中投放点建设。所有小区(包括商品房、自建房、农村等)要完成撤桶并点+垃圾房建设(2021年6月底前);已建成未交付的新建小区,在小区交付使用前新增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对已在建设中但未规划设计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及时调整规划设计,规划新增建设垃圾分类设施;5月份起对未建的新楼盘,按照省住建厅颁发《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在规划设计中设计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推行四定精准模式。按照“一小区一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和“定时、定点、定桶、定人”的“四定”管理标准(定点:根据小区实际合理安排定时投放点和集中点;定时:明确投放时间(早上6:30-9:00,晚18:00-20:30);定桶:按照分类标准设置颜色及标识对应的分类垃圾桶,按照点位设置对垃圾桶进行编号管理;定人:按每300户配备1名专管员,负责桶边指导、分拣及入户宣传),因地制宜推进“撤桶并点、定时投放”,加强投放点位垃圾桶、标识牌等分类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在住宅小区推行“三级桶长制”(一级桶长为镇街环卫科室负责人,负责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总体监督指导,跟踪解决该区域垃圾分类的重难点问题,负责对二级桶长的督查、指导、考评。二级桶长为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投放时段的桶边指导和监督,对分类不到位的居民进行上门督促、劝导,对三级桶长进行督查、指导、考评。三级桶长为垃圾专管员,负责投放时段的桶边指导和监督、巡检和垃圾桶归集以及日常入户宣传指导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定时投放时段开展机关党员、干部生活垃圾分类“桶边指导”活动,促使居民习惯养成,确保“定时定点投放”顺利进入常态。同时,开展沿街商铺沿线“定时定点收运”,3月底前“定人”小区达到100%,”6月底前“四定”小区达到30%以上,8月底达到50%。力争12月底前全面铺开“四定”精准分类模式。(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推行规范化的收集运输。对住宅小区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实行绿桶绿车、灰桶灰车上门双直运,严格落实分类收运,坚决杜绝混收混运等不规范清运问题。对商业街单位生活垃圾,建立上门定时定点收集,从主要商业街开始推进;对食堂、饭店等场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全覆盖建立统收统运专线;每月20日对有害垃圾实施定时定点专人上门收运。(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推行数字化监督管理。积极打造并运用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实现辖区内垃圾房全覆盖,垃圾房探头统一纳入平台,各小区巡检量和分类质量全面挂钩督导员工资和补助。全面推进清运车辆车载称重和GPS系统,对新招标清运单位,将车载称重和GPS系统作为清运招标前置条件,对已招标的清运单位,稳步推进设施设备安装。(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5、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以“三级网络”回收体系为载体,打造垃圾分类两网融合新模式。在小区、村居设置免费的垃圾回收网点,承接辖区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包含大件垃圾处理)的预约上门回收、运输、拆解和处置,全力构建村居(小区)、镇街、区三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供销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四)构建党建引领合力共治体系
1、深化党建+工作方式。深化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制分类工作,提升分类成效,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居住区垃圾分类公示栏党员户亮身份,实现辖区内党员公示全覆盖,让党员户分类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结合党员“双报到”,每年组织在职党员完成不少于4次垃圾分类宣传或督导活动,发挥党员先锋表率作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深化多方协同工作机制。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督导或培训活动,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邀请辖区内的两代表一委员,专项监督和协商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满意度。各村(社区)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每半年要组织召开民主议事协商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3、深化行业推进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管行业、管分类、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牵头部门要建立例会机制、督导机制、通报机制,每月对各行业管理单位检查情况形成“红黑榜”进行通报,红黑榜每月25日之前报区分类办。(责任单位:区分类办成员单位)
(五)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机制
1、加强宣传发动。进一步畅通宣传渠道、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全覆盖、大宣传”的宣传工作机制,营造“抬头可见、驻足可观”、“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传统媒体、互联网平台、社区宣传、重要活动、垃圾分类宣讲团等六类载体,采取多种方式,高密度、全覆盖地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分类习惯引导、先进人物发掘、典型做法推广,并做好负面舆情管控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2、加强执法查处。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投放、收运、处置等各环节,在居住区、沿街商户以外,加大对综合体、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等重点场所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分类管理责任不落实、分类不正确、收运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试点推进对个人不按规定投放的执法查处,以执法倒逼前端分类深化。(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加强示范创建。紧盯省、市、区示范创建工作。年底前,新创建省、市级示范小区50个,省、市级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商业街30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线路”创建,推动居住小区、机关单位、商业街、学校、商超、酒店等示范点位打造,新增50%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农贸市场、金融机构、学校等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各镇街(开发区)全年至少创成2条示范线路。(责任单位:区分类办成员单位)
三、责任分工
区垃圾分类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责任部门、属地镇街(开发区)开展生活垃圾治理行动;负责治理行动的督查、数据信息汇总、报送。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各行业主管成员单位每月对各行业管理单位检查情况形成“红黑榜”进行通报,规上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红黑榜”情况纳入区分类办统一通报,12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建设并使用;配合区商务局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试点推进对个人不按规定投放的执法查处。
区考绩办:将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各镇街(开发区)、部门年度考绩任务。
区委组织部:督促各级党委把垃圾分类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发挥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带头参与、宣传垃圾分类。深化党建+工作方式,12月底前落实居住区垃圾分类公示栏党员户亮身份;12月底前组织在职党员完成不少于4次垃圾分类宣传或督导活动。
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全区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等“八进”宣传活动。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分类习惯引导、先进人物发掘、典型做法推广。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分类习惯引导、先进人物发掘、典型做法推广,做好负面舆情管控。
区融媒体中心:强化垃圾分类舆论监督引导,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多种宣传载体,报道我区垃圾分类成效经验、典型事件,每月初在《今日瓯海》公布镇街(开发区)、社区、行业垃圾分类“红黑榜”。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全面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在全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5月底前,督导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区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全面开展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在就餐区、餐桌显要位置,全面设置节俭消费和剩菜打包标识,配置光盘行动监督员并上墙公示和挂牌监督,提示适当点餐;在宾馆酒店、餐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推广自助点餐计量收费。
区经信局: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材料,重点整治农副产品、食品、礼品等领域,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和废弃物产生任务目标(推广使用绿色包装),6月底前,规上企业员工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区教育局:学校停止使用一次性杯具,食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3月底前,师生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学校食堂全面开展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在就餐区、餐桌显要位置,全面设置节俭消费和剩菜打包标识,配置光盘行动监督员并上墙公示和挂牌监督,提示适当点餐,9月底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垃圾主题演讲比赛、垃圾分类绘画大赛等),
区财政局:加大垃圾分类经费投入,落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落实区管国有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区管国有企业单位停止使用一次性杯具,食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5月底前,区管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完成“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覆盖面100%。设置节俭消费和剩菜打包标识,配置光盘行动监督员,推广自助点餐计量收费。
区住建局:6月底前,督促物业公司按照“四有六标配”标准完成物业小区高楼撤桶并点,督促物业公司配合镇街做好垃圾房建设工作;5月起未建小区按照省住建厅颁发《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商务局开展物业小区可回收布点工作,督促和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分类工作,强化宣传,提高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知晓率、准确率、参与率,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省、市下达的五大专项行动任务。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区精神文明中心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区商务局:即日起,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具;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可降解的塑料袋,全区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民宿;5月底前宾馆酒店要完成“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覆盖面100%。设置节俭消费和剩菜打包标识,配置光盘行动监督员,推广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完善生活垃圾回收体系,6月底前,在小区、村居设置免费的垃圾回收网点,12月底前构建村居(小区)、镇街、区三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即日起,全区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星级酒店开展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在就餐区、餐桌显要位置,全面设置节俭消费和剩菜打包标识,配置光盘行动监督员并上墙公示和挂牌监督,提示适当点餐;在星级酒店试点推广自助点餐计量收费。
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医疗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可降解的塑料袋;配合区经信局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开展食品、礼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餐饮行业全面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推广自助点餐计量收费。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党政机关停止使用一次性杯具,食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12月底前,50%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创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区供销社:加快提升可利用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配合区商务局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以上、构建三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任务目标;配合区商务局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回收体系。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做好全区金融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12月底前,50%以上的银行网点单位创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温州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做好大学城高校的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发挥工青妇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团组织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督导或培训活动。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未建的新楼盘,按照省住建厅颁发《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在规划设计中设计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配合区商务局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回收体系。
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源头减量管理,严控一般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5月底前,完成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零增长。配合区经信局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开展食品、礼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
各镇街(开发区):调查摸排梳理各类环境综合治理问题清单,3月底前将问题汇总完成报区城管办,6月底前完成问题清单整改,城乡环境秩序巩固提升;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3月底前,实现所有小区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上门双直运模式,有害垃圾上门收运常态化运行;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垃圾房建设,商业街生活垃圾上门定时定点收集;推行四定精准模式,3月底前“定人”小区达到100%,6月底前“四定”小区达到30%以上,8月底达到50%,力争12月底前全面铺开“四定”精准分类模式;12月底前,新创建省、市级示范小区50个,省、市级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商业街30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线路”创建,推动居住小区、机关单位、商业街、学校、商超、酒店等示范点位打造,各镇街(开发区)至少创成2条示范线路。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吴雪梅副区长为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区府办副主任王大宁为副组长,区垃圾分类办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星月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推进、督查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牵头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配套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建立工作机制保障。一是建立考核机制。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纳入“美丽瓯海”提升年行动考核,同步开展现场督查、考核测评、排名通报等工作。二是建立工作例会机制。每月召开一次沟通通报会,汇报工作进度、明确下步工作计划。三是建立监督机制。邀请市民监督团等进行打分评比,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整治效果。四是建立宣传引导机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积极配合。
3、落实物资经费保障。
由区委办牵头,将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年度考核;区财政局要及时落实专项经费,各部门要积极争取等补助经费,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21 年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
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倡议书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我街道将全力推进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监督指导,增强垃圾分类工作实效,我们倡议居民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把垃圾分类处理,爱护我们的家园。
一、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事关人人,每位居民都要从爱护环境的角度主动参与。每150-300户设置1个集中投放点,按照“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四分类”要求从源头上抓好分类,正确投放,为每种垃圾找到一个对应的家。
二、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离不开每位居民的参与,也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每位居民在主动践行垃圾分类的同时,积极宣传,让垃圾分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带动家庭成员、带动楼道、带动小区,带动更多群体参与,形成“1+1”携手共进的氛围。
三、自觉参与定时定点投放。开展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目的,就是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使我们居住环境更加美好。每位居民都应按照要求,在早晚规定的时间(早6:30—9:00,晚18:00—20:00)到指定的集中投放点投放生活垃圾,养成习惯,自觉分类。对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在规定时间能投放的,可以到误时投放点投放。
四、监督推动定时定点投放。定时定点投放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分类、投放、清运、处置各个环节,需要每位居民的理解、参与、支持,我们欢迎居民朋友共同参与志愿者行动,对分类设施破损、分类投放不准确、垃圾桶满溢、清运不及时,以及环境保洁、保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劝导和监督,汇聚垃圾分类的强大正能量。
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让你我同携手,让大家共努力,更好推动定时定点投放,齐心打造美丽环境和美好家园。
XX街道办事处
2020年X月
附件:
2021 年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治理内容 | 工作进度安排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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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垃圾 除破烂”专项行动 | “治脏、治乱、治差”,隐蔽区域、薄弱环节的综合治理,窗口区域的“颜值”提升,重要时间节点的城乡环境秩序保持。 | 3月底前调查摸排建立问题清单,6月底前完成问题清单整改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开发区);以下工作均需各街镇(开发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
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 宣传“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 | 全年 |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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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光盘”行动;就餐区、餐桌设置节俭消费和剩菜打包标识;配置光盘行动监督员并上墙公示和挂牌监督;提示适当点餐;推广自助点餐计量收费。 | 3月底前达到50%,4月底前达到80%,5月底前达到100% | 区文广旅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国资办)、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 | |
开展一次性消费用品整治行动 | 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食堂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餐具,办公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 | 3月底前达到100% | 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国资办) |
全区星级宾馆、酒店宾馆(酒店)倡导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民宿。 | 3月底前达到100% | 区文广旅体局、区商务局 | |
全区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 3月底前100%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 |
全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 3月底前100% | 区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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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限塑令整治行动 | 全区集贸市场、超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可降解的塑料袋,在主要入口处设置环保袋提供点7 | 4月底前达到50%,5月底前达到80%,6月底前达到100%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 |
整治农副产品、食品、礼品等领域,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和废弃物产生,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材料,整治农副产品、食品、礼品省领域,介绍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和废弃物产生) | 3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 | 所有小区(包括商品房、自建房、农村等)按照“四有六标配”标准完成垃圾房建设 | 3月底前达到30%,4月底前达到50%,5月底前达到80%,6月底前达到10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已建成未交付的新建小区,在小区交付使用前新增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 | 小区交付使用前落实 | 各镇街(开发区)以及各业主单位 | |
对已在建设中但未规划设计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及时调整规划设计,规划新增建设垃圾分类设施;5月起新土拍的商住地(包括安置等),按照省住建厅颁发《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在规划设计中设计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 | 全年落实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
“四定小区” | 3月底前“定人”小区达到100%,6月底前“四定”小区达到30%以上,8月底达到50%。力争12月底前全面铺开“四定”精准分类模式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全区住宅小区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实行绿桶绿车、灰桶灰车上门双直运 | 3月底前达到10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全区食堂、饭店等场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全覆盖建立统收统运专线 | 3月底前达到10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每月20日对有害垃圾实施定时定点专人上门收运,常态化 | 全年开展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实现辖区内垃圾房全覆盖,垃圾房探头统一纳入平台;推进清运车辆车载称重和GPS系统 | 10月底前达到10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完善小区(村居)垃圾回收网点布局,80%的城镇生活小区建成回收站点,原则上每个新建小区须设置1个回收网点;以“三级网络”回收体系为载体,打造垃圾分类两网融合新模式 | 6月底前达到42%, 12月底前达到80% | 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 |
构建党建引领合力共治体系 | 居住区垃圾分类公示栏党员户亮身份,实现辖区内党员公示全覆盖 | 全年落实 | 区委组织部、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结合党员“双报到”,每年组织在职党员完成不少于4次垃圾分类宣传或督导活动,发挥党员先锋表率作用 | 全年落实 | ||
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例会机制、督导机制、通报机制,每月对各行业管理单位检查情况形成“红黑榜”进行通报 | 全年开展 | 区分类办成员单位 | |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机 | 营造宣传氛围,化解生活垃圾分类领域群众关注的重大舆情 | 全年开展 |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加强公益广告刊播和户外宣传,建立多维度的宣传格局 | 全年开展 | 区委宣传部 | |
深化“八进”宣传活动 | 部门每月开展至少2次50人以上的宣传活动;镇街每月开展至少10次50人以上的宣传活动 | 区分类办成员单位 | |
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星级户评比”“垃圾分类挑战赛”等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征集,讲好垃圾分类故事。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最美家庭等活动的评价内容。 | 全年开展 |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区教育局 | |
发动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讲座,劝导、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活动载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依托全区各团属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汇平台,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开展主题活动,发挥巾帼力量,深化垃圾分类示范家庭、文明家庭创建。 | 每月开展各级主题活动少于2次的 | 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 |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对垃圾分类中不文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运用综合行政执法等方式落实整改。 | 各镇街每月办理垃圾分类一般程序案件的每件加0.2分(以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为准),其中查处混收混运的每件加1分,最多加10分。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50%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50%以上的国有企业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50%以上的银行网点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新增50个省级、市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新增省、市级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商业街30条;各镇街(开发区)全年至少创成2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线路 | 全年落实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国资办)、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以及涉及区分类办成员单位 | |
学习强国平台
| 全年上学习强国平台至少2次 | 区分类办成员单位 | |
市级以上新闻媒体 国家级:人民日报、新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 日报、环球时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经济参考报、 瞭望、 法制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国新闻周刊、望、求是、半月谈、东方周刊、《党建》杂志、环球人物、《人民论坛》杂志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住建部官网、中国建设网、光明网、央广网、党建网、中青在线、环球网、法制网、参考消息网、求是网、人民论坛网、中国文明网、中国政府网及对应客户端 省级:浙江日报、钱江晚报、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浙江、新华网浙江、中新网浙江、国际在线浙江、天目新闻、 浙江新闻、浙江在线、中国蓝新闻、蓝天下、新蓝网、浙江发布 市级: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市电视台、温州市广播电台 、温州发布、温州新闻、掌上温州、看温州、温商、 快点温州、温州网 | 每月上市级平台至少于3次;省级至少于2次的; 全年上国家级至少于1次的 | 区分类办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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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下达的五大专项行动任务。
|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 区分类办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