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4-02 14:4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城建中心

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城中村、棚户区和保障房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做好除瓯海中心区块(含牛山片区)、高铁新城、高教新区和南部新区等区块外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公共空间规划等编制修编工作。

4、协助落实有关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政策。

5、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6、完成区政府指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下文简称“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845.57万元。

(二)关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84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5.57万元,占100.0%。
  (三)关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845.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64.81万元,占90.4%;日常公用支出32.76万元,占3.9%;项目支出48万元,占5.7%。

(四)关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5.5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45.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7万元。

(五) 关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5.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4.28万元,主要是增加12位编外人员工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0.72万元,占8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6万元,占6.9%;卫生健康(类)支出29.12万元,占3.4%;住房保障(类)支出57.47万元,占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52.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运转、编外人员工资支出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8.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9.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7.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关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7.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4.81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2.76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72万元,增长21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本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无增减变化、无变化原因。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等。因工作开展各地单位经验交流增加及上级检查增加,预计公务接待会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一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已到报废年限,单位工程项目增加车辆使用频繁,预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0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专项服务、专业业务活动、政务公开审批、法制建设、信访事务等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告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