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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瓯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创满意”六项承诺措施

发布日期:2021-04-13 14:31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瓯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依法检查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对检查发现的单位消防安全问题,未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且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依法不予处罚,依法不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

二、提前预约指导,服务场所开业。新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可在筹备期向消防救援机构预约检查、指导服务,消防救援机构2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后续,场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出许可申请,消防救援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依托政务系统,提升服务质量。办事群众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电脑网页端或手机APP端申请消防政务服务,身份证信息、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事项通过政务服务2.0版的部门间数据共享,无需办事群众提供。

四、适时调整范围,减少火灾影响。根据火灾事故情况,合理确定现场保护范围;依据事故调查进程,逐步缩小范围或部分解封、解封火灾现场。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无异议的,可提前解除现场保护。

五、强化应急值班,夯实救援基础。始终坚持24小时驻勤备战,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优化119接处警处置程序,提升灭火救援效能。强化对重点单位、不放心区域场所的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作战信息卡;加强对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队消防队的帮扶指导,提升“灭早、灭小、灭初期”水平。

六、深化消防宣传,免费提供体验。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推行消防救援站对外开放网上预约,已建成的区级消防体验馆、消防安全重点乡镇(街道)示范宣传体验室和农村示范宣传体验点为公众就近提供免费的消防宣传体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