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瓯海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温瓯住建〔2020〕36号),经审核,申报日期在2021年3月25日前(含3月25日)且申报电梯符合瓯海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条件,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电话:0577-88531557
附件:2021年瓯海加装电梯资金申请补助名单(一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