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瓯海区推动组建传统产业联盟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推动组建传统产业联盟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上下游融合,破解产业链共性难题,加快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区企业在市场中的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载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合作,实现价值链环的高效传递,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共性资源,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做强产业链,做大产业增量,提升产业质量。争取在1-2年时间内,组建8大传统行业产业联盟,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开发、风险共担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加强引导。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通过有效监管,实现政策和资金等要素有效融合,利用省、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逐步组建全区8大行业产业联盟。
(二)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通过平等协商,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在产业发展上实现合作与共赢。
(三)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按照成熟一个构建一个的要求,在服装、眼镜行业先行试点、重点建设,形成联盟运作体系和政府工作体系。
三、联盟主要任务
(一)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发展规划。根据行业总体发展情况,分析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产业链短板、需要攻关的“卡脖子”关键技术等,制定联盟发展规划以及运行机制。
(二)加强技术攻关,加速技术转化。组织企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围绕行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实现创新资源有效分工和合理衔接,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推广运用,推动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搭建共享平台,强化交流合作。建立联盟共性服务平台,促进信息交流、设备共享、市场拓展,为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和支撑。完善运行机制,降低创新成本,防止垄断,维护各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人才培养,促进人才交流。建立创新型人才的联合培养机制,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团队,加强联盟成员之间人员的交流互动,增强联盟的创新活力,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五)强链补链延链,加强产业集聚。围绕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要素链、服务链等多链融合,根据产业链创新链,补齐短板,形成强大的产业闭环。
四、联盟组建具体内容
联盟采取实体化运作模式,每个产业根据发展建立产业联盟,一般由一家或几家龙头企业牵头,建立联盟机构和产业平台,开展品牌、研发、金融、市场、组织等活动。联盟要明确组织架构、运行机制、联盟协议等,保障联盟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架构
确定联盟名称,联盟名称一般由产业行业+发展方向,如服装童装贸易联盟。推举一名执委会主席,作为联盟成员大会的召集人并主持会议。确定专职人员,负责草拟各类文件、报告,拟定联盟计划,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公关宣传等联盟日常事务。
(二)运行机制
(1)平台运维机制。由牵头企业搭建联盟运行平台,负责产品配套、集中采购、品牌拓展、技术攻关等工作。
(2)利益保障机制。联盟机构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实行违约责任追究制度,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3)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联盟成员结构和组成,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依据资助协议履行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三)联盟协议
联盟成员要共同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明晰联盟成员的责权利关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推动组建传统产业联盟的领导,成立区推动传统产业联盟组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经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工商联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加强组织和协调,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有关单位要把产业联盟建设作为传统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依托并发挥联盟成员单位作用,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措施;支持和指导联盟制定产业发展路线图,协助联盟应对行业发展壁垒问题;优先立项联盟重大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投入、收购并购方面的奖励力度,突出大企业的引导作用。
(三)突出氛围营造。把产业联盟组建工作作为化解传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组织各行业领会产业联盟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主要内容。对各行业组建产业联盟,组织开展各类产业联盟事项并取得成果的,进行积极宣传报道。同时总结产业联盟中的先进做法,形成专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