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3/2021-37755
  • 文件编号:温瓯交〔2021〕1号
  • 主题分类:公路管理
  • 发布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1-02-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2 15:40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各有关单位:

现将《瓯海区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  

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二队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瓯海区公路边洁化、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提升公路路域环境整体形象,全力助推美丽瓯海建设。现结合瓯海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支撑全省打造“重要窗口”,按照美丽温州、美丽瓯海建设要求,强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实现公路沿线干净整洁、绿化景色美观、环境优美协调,建立完善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提供“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包括公路路面、路肩、中央分隔带及公路两侧边沟、上下边坡、护栏等垃圾杂物易滞留区域。

二)通行秩序。公路沿线穿城镇区域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占道经营、乱停车等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

三)桥下空间环境。公路桥下空间堆放的各类垃圾及违法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环境。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含限高限宽设施),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含广告牌)。

五)公路沿线绿化。公路沿线应绿化未绿化路段,路边裸露边坡以及未种植绿化和未及时管养路段。

(六)标志标牌。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或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的公路交通标志。

七)其他。其他影响公路安全运行和路容路貌的情况。

、实施范围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范围为全区所有公路(重点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普通国省道和重要县道)。

整治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问题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6日)

1.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全区所有干线公路、重要县道及其附属设施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2月6日前全面完成干线公路和重要县道的整治任务,并保持好整治成果,以干净整洁的路域环境,迎接新春佳节。其他农村公路自行安排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需在5月31日以前全面完成。

2.问题排查摸底。在开展公路路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同时,对路域环境内违法设施、标志标牌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干线公路、重要县道排查出来的问题在2月6日前上报市路域整治专班,其他农村公路自行管理台账,建立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5 月31日)

对公路路域环境的保洁工作开展常态化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治的时间节点、整治事项、责任边界和责任人,做到时间、任务、责任“三明确”,确保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其他农村公路的问题点位自行组织整治,需在8月20日以前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构建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阶段(2021年6月1 日至2021年8月18日)

在全面整治、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规范出行行为准则,开展随意抛洒行为整治,制定保洁细化标准和监督考核等办法,构建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

、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要求行车道路面无影响通行的杂物、明显污染物和废弃物,中央分隔带、路肩、边坡、边沟等区域无杂物垃圾,防撞护栏干净整洁、无大面积锈蚀,隧道内排水沟和电缆沟无淤泥垃圾堵塞,隧道内壁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增加人员设备配备,提高日常保洁频率,路面清扫每周不少于1 次,中分带、边坡清理每月不少于1次。对特别脏乱差路段要加大清扫频率。

二)全面开展公路两侧问题点位排查

在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同时,对公路两侧洁化、绿化、美化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瞒报漏报的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时间及责任人,于2021年2月6日前上报市路域整治专班。

三)联合开展路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要会同“三改一拆”办、综合行政执法、镇街等单位,积极开展公路沿线问题点位整治。一是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的乱堆乱放等脏乱差问题,及时发现制止,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通知物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不能明确物主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清理。二是坚决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一律清除。对发现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其它环境问题,要抄告有关部门。三是严管抛洒滴漏,执法单位要加强执法检查,养护单位要加强路面巡查和视频巡查,发现抛洒滴漏问题,及时查处并落实清理。         

(四)全面提升公路沿线绿化水平

及时做好公路边坡空地复绿工作,中央分隔带的绿植要及时修整和补植,确保无死(枯)株和空白段。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有条件的路段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打造特色绿化景观。公路绿化要满足行车视距要求,保证视线畅通和行车安全,排水畅通无堵塞。

(五)健全完善长效管控机制

要落实好“路长制”,加大养护巡查频率,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要增加养护保洁投入,增加道路清扫车辆和养护人员配备,积极推广公路路面保洁新设备、新手段,提高机械化水平。要在国家行业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瓯海实际, 适当提高标准,制订常态化公路保洁作业和管理指导标准,按照公路等级、公路在路网中所处的位置和重要性,分类作出规定,实行精细化管理,防止反弹回潮。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运二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区交通运输局以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度重视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迅速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抽调专门人员开展整治。统筹协调公路管理机构、交通执法机构、各属地镇街,理清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点位责任落实到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同时全力支持养护单位进行路面清理养护工作,指导制定路面保洁作业的交通组织方案,简化相关审核流程;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车外抛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将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采取分组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考核,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评比内容。

三)确保安全有序。要高度重视整治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对中央分隔带进行保洁清理时,要会同公安交警制订工作计划,尽量利用交通低谷期,并做好交通管制,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

(四)注重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积极开展文明出行和道路保洁宣传。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对公路路面上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视频举报,提升整治工作的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它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市交通执法队公运二队等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整治工作动态信息和节点整治情况分别上报路域整治专班和市级主管部门。

(二)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8日,每周五上午10:00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5月31日,每月最后一天12:00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1月20日前上报第一阶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2月8日前报送第一阶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情况和问题点位排查统计表;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全面整治工作整体情况。

联系人:陈逊谦(区路域整治专班),联系电话:0577-88599019;柯成武(市交通执法队公运二队),联系电话:13968818865;李信(市交管局四大队),联系电话:0577-56578825。

附件:瓯海区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