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
自收到贵局对我单位的《审计报告》(温瓯审行报〔2021〕21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关于审计整改任务的工作布置会议,逐条逐项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成立了由办公室牵头,科室、中心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小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因部门间沟通不畅和惠企政策“直通车”系统数据(如信用黑名单)更新滞后,致使对部分企业资格审核不到位”问题
审计报告中提到“2020年,区商务局向5家“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类的企业和1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发放补助,共计24.8万元”。2020年8月,我局在进行政策兑现自查环节中,已发现该问题并启动追回程序,共向5家企业追回奖补资金17.41万元。截至目前,温州奥林丹进出口有限公司尚未退回奖补资金,我局已启动相关司法程序追回奖补资金。下步,在进行政策兑现审核企业资格环节,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加强部门沟通,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二、关于“区商务局未制定涉企补助审核制度,线下申请的涉企补助资金业务审核不规范”问题
根据审计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涉企补助审核制度《关于确定瓯海区商务奖补政策申报流程的通知》(温瓯商务〔2021〕61号),规范审查遴选类、数据校核类、资格定补类等三类商务扶持办法奖补事项申报流程,切实加强商务扶持政策的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兑现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涉企补助具体项目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完善涉企补助资金业务审核工作。
三、关于“2家企业领取补助后短期内注销,政策补助效益没有发挥”问题
根据审计要求,我局已于2021年4月底追回2家外贸公司的补贴。同时,我局向区政府提交《关于外贸奖补政策相关问题的请示》(温瓯商务〔2021〕56号),提出对外贸进出口企业(包括市场采购、跨境进出口、一般贸易进出口等企业)免除“十年内不迁出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违反承诺,应退回已获的扶持资金”的限制性规定,获区政府批示同意。
四、关于“通过惠企政策“直通车”系统兑现发放的涉企奖补比例较低,仅占 36.02%”问题
出口性奖补政策由于违反WTO反倾销规定,按照市有关要求不能进行上网申报,我局一直以来都是对跨境电商奖励政策、市场采购扶持性政策、贸易回归奖励政策、外贸龙头性企业奖励政策等项目进行线下受理。2021年是浙南闽北赣东进口政策出台后兑现政策的第一年,不少项目仅是单家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就包含几百页,由于平台容量有限,同时为便于材料的修订,我局也对该类项目采取线下申报。
根据审计要求,我局对以上项目采取了线上申报+线下审核的方式,逐步将政策兑现方式转移到线上(除市政府以秘密文件形式发布的市场采购政策兑现外),进一步优化奖补政策申报流程,提高政策兑现效率。
五、关于“2份合同签订不规范,先实施后签订”问题
我局立即着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该项工作,要求各科室、中心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关于“以前年度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对于3笔往来款长期挂账历史遗留问题,经咨询区财政监督局、国资管理科,核销材料需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报告或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经党组会议研究,我局委托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11月16日,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目前,我局正根据审计结果,请示区政府对挂账项目进行处理。
通过此次审计,及时纠正了我局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规范了财务管理。今后我局将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加强对财经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法规,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合理合法、严谨认真、杜绝差错,从而更好地服务全区商务工作大局。
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