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7/2021-43882
  • 文件编号:温瓯卫发〔2021〕101号
  •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
  • 发布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1-11-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瓯海郭溪倪建安口腔诊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1-08 17:08 访问次数: 来源:区卫健局

温州瓯海郭溪倪建安口腔诊所: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温州瓯海郭溪倪建安口腔诊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表》〔编号:BFY45210225040号,以下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收悉。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八十七条以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的规定,依法审核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并对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组织现场验收。经审查,我局同意《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单位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请你单位在上述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批复之日起30日内,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窗口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竣工验收批复)温州瓯海郭溪倪建安口腔诊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