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
为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温民助〔2019〕8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2021年下半年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该补贴经费从年初社会救助经费中列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困护理补贴使用范围。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机构统筹安排使用;特困人员分散供养的,由本人领取或其义务照料人领取。
二、各街镇要高度重视集中供养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关心供养对象的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