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年温州市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度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任务分配明细》《关于调整
一、项目意义
2020年瓯海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共筛查目标人群20761例,结肠镜检查1418例,检出结直肠癌17例,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广泛好评。2021年,我们立足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结直肠癌筛查模式,提升结直肠癌规范化诊治能力,提高居民结直肠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居民主动参与筛查意识,从而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早诊率和治疗率,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和未来发病率,有效控制患者疾病负担。
二、实施对象
瓯海区50-74周岁的本区户籍居民。
为目标人群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服务。结合辖区内目标人群、服务能力、结直肠癌发病谱等因素,合理分配年度任务(2021年度任务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要于10月底前完成现场筛查工作,11月底前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具体进度要求见附件2)。
四、项目内容
(一)前期准备
要广泛宣传结直肠癌筛查及早诊早治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提高目标人群项目依从性;对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相关人员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筛查技术、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培训;制定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等项目准备工作。
(二)筛查程序
(1)知情同意。向筛查对象说明筛查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的获益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回答筛查对象提出的问题,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2)问卷评估。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评估居民结直肠癌患病风险,问卷调查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问卷调查表见附件3)。
(3)粪便潜血试验。为居民提供粪便潜血试验检测,检测结果分为阴性和阳性。开展粪便潜血试验要与各类体检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检查。
(4)结果判断。筛查结果阴性为问卷调查评估低风险或中风险且粪便潜血试验阴性,筛查结果阳性为问卷调查评估高风险或粪便潜血试验阳性。筛查结果应及时告知居民。
(5)结肠镜检查。危险度评估为高风险的对象和粪便潜血检测结果阳性的对象动员其接受结肠镜检查。
(6)对筛查发现的腺瘤和癌症患者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和康复情况随访。对筛查阴性的居民定期开展健康指导、健康状况了解等随访。
五、职责分工
(一)卫健部门:区卫健局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协调推进,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督导考核,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1)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的技术支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建立、维护和管理结直肠癌筛查登记专用数据库等。
(2)区定点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为筛查阳性居民提供肠镜检查和后续诊疗服务,及时反馈诊断及后续治疗的信息。
(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负责结直肠癌筛查目标人群初步筛查、综合评估、初筛结果告知,以及初筛阳性居民的动员、转诊至区定点医疗机构。
(4)各镇街负责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宣传发动。
(二)财政部门:区财政局落实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开展所需调查评估、粪便潜血试验、结肠镜检查、跟踪随访等经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做好本项目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建立多部门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规范管理和协调推进工作,统筹整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定定点筛查机构,开展督导和评估等具体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该项目纳入其他地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区财政局要落实开展所需调查评估、粪便潜血试验、跟踪随访等经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做好技术指导。区疾控中心承担项目培训、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和分析评估等相关业务工作。区疾控中心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结直肠癌防治科普材料编写,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适宜技术的推广等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以项目开展为契机,深入社区、家庭,广泛开展结直肠癌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防癌健康知识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普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引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五)规范信息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或反馈相关数据,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在做好相关数据保密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结直肠癌筛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评估。
(六)严格督导检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区卫生健康局定期组织项目督导检查,及时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附件:1.2021年瓯海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2.2021年瓯海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表
3.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风险评估问卷(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