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瓯海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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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能分工,由我分局牵头拟定了《瓯海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请在2021年10月25日前通过留言提出,也可以直接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联系,电话:0577-88277065。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10月25日。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2021年9月2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厅字〔2021〕16号)要求,构建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全省森林“碳中和”、“千万亩精准提升”行动实。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和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全面构建党政统领、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奖惩有力的长效机制,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创建,积极构建具有瓯海特点的区、镇街、村三级林长制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教新区、山水瓯海”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注重科学利用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把保护森林、湿地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硬约束,层层压实责任,措施落实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山有人巡、树有人管、林有人护”,注重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合,实现森林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创建责任体系,推动全民参与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区、镇街、村三级干部联动,全区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三)突出创新领先,深化系统治理 突出顺应自然、遵循规律,针对不同区域森林和湿地特点,坚持分类管理、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规范管理,推进森林和湿地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增强数字化赋能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增强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四)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问责 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工作职责,健全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责任体系,坚持依法治林管林,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整合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助推绿色发展能力的“一筑牢两优化三提升”目标,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到2021年底,区、镇街、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基本建立,形成“权责明确、保护有利、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保护发展机制,到2025年底,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2.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35万立方,到2035年,“两山”理论转化通道形式更丰富,形成生态富民的内生发展动力机制,森林和湿地质量全面提升,碳储存有较大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充足,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组织体系 (一)设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林长 1.区级总林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区级副总林长: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担任; 3.镇街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参照区级方式设立; 4.村(社区)级林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 (二)建立林长联席会议制度 区级、镇街均建立同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由本级总林长担任召集人,副总林长担任副召集人。纪检、组织、宣传、编办、发改、公安、司法、人社、财政、资规、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应急、审计、统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住建、法院、检察院、教育、民政、气象、科技、大数据、通讯、金融、电力、区旅投集团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干部为联络员。林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林长办),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明确责任区域 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区旅投集团所属林场按隶属关系由镇街林长负责。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区级总林长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区级副总林长负责督促推动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防火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统筹组织查处责任区内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调解山林权属争议,维护林区稳定。 镇街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负责村级林长、护林员的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积极协调山林权属争议,维护林区稳定。 村(社区)级林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林长制联席会议职责 林长制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本级行政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重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监督、发展等工作,监督植树造林、巡山护山等国土绿化工作开展,组织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落实。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同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制订、下达同级年度工作任务,并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制订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宣传、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承办同级林长联席会议、林长制专题会议等会务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强化森林资源培育,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确保森林覆盖率稳定 按照省委、省政府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千万亩”森林精准提升要求,持续增加全区森林资源总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营造林年度计划任务。扎实开展“一村万树”示范村和推进村建设,广泛发动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深入推进“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 ”、“森林康养基地”、“森林氧吧”、“生态文化基地”等创建工作。 2. 严格林地用途管理 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辖区内征占用林地审批率达100%;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大非法采矿集中整治力度,加强废弃矿山治理和修复,确保生态功能不减退。 (二)强化森林资源提质扩面,扎实落实“两优”目标 1.优化林分林种结构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森林生态修复,大力实施健康森林和退化林修复,扩大混交林比例,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坚持造林树种多样性,重点发展彩叶树种和乡土树种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力争2025年12月前完成健康森林建设32800亩。 2. 优化森林空间布局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第三次国土调查的要求,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的衔接,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良好的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着力抓好高速、高铁等重要生态廊道两侧,重要风景名胜区及森林公园、重要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不断优化和拓展林业用地空间。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扎实抓好“三提升” 1.提升林业灾害防治水平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管控和部门协调。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属地负责制,大力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切实加强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整治、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扑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二是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推进镇街防火专业化建设,确保全区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三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除治”原则,实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扎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提升林业综合效益 抓好市场导向,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实施“一亩山万元钱”行动,推动油茶等高效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林产品产业带动、打造一批生态特色林产品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促进行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依托本区域特色,培育发展新业态和新产品,将旅游康养产业建设成特色产业,融入现代服务业,打造一批全省知名的森林康养基地。 3. 提升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防范 一是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实施更新森林经营档案,健全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负债表、生态损害追偿等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构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行政村林长和护林员“一长一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探索建立护林员有偿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护林员考核体系。三是加强重大生态破坏行为防范。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森林案件的查处,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作为实施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细具体实施方案,设立林长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 科学建立各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及工作考核办法,尽快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制度,凝聚各方智慧推进林长制工作合力,着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现代林业保护管理体系。 (三)落实工作经费 财政部门要保障全面实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员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经费的投入力度,使森林资源保护得到有效保障。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共同维护好“山水瓯海”。 (四)加大宣传引导 各级要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林长制工作的舆论宣传,设立公示牌、标志牌,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类渠道,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对外公布林长制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办法,强化评估结果运用。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考核问责 “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林长制”考核管理办法。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林长”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林长”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等。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
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5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瓯海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