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出具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温瓯审财调报〔2021〕39号)要求,现将我单位保洁项目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17日至12月10日,对温州高教园区 2018 年至 2020 年道路保洁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温瓯审财调报【2021】39号审计报告。
审计结果表明:温州高教园区,自2018年5月1日保洁项目实施市场化运作以来,保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园区环境得到全面提升。但在市场化招标最低报价、考核监管制度、保洁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温州市高教新区发展中心对审计报告所提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整改事项,认真予以纠正和整改落实。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1.招标文件违规设置最低报价要求,影响市场价格竞争问题。审计指出,最低限价设置缩小了中标金额下浮空间,影响市场价格竞争。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1)在2021年5月1日开始的新一轮保洁项目招标中,根据审计要求没有设置最低报价门槛;(2)最后中标价3013800元比本次新一轮财政备案预算4790100元少了1776300元,下浮了37.08%。
2.考核监管制度不健全问题。审计指出,全区道路保洁考核标准和监管模式不统一,高教园区保洁仍由其自行考核。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1)2021年5月1日新一轮保洁市场化招标参照区里统一制定考核制度;(2)招标文件及考核要求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参与高教园区保洁项目考核。
3.业主单位考核流于形式问题。审计指出,保洁考核频次和范围未达要求,考核内容不全面。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1)根据区里统一考核制度,完善高教园区保洁考核制度和内容;(2)加强日常考核和不定期抽查。
4.业主单位监管不力,保洁公司未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存在偷工减料严重问题。审计指出,高教园区保洁项目从 2018 年 5 月开始实施,需配置环卫人员 45 人,审计期间保洁公司人员配置不到位,高教园区仍全额支付合同款。
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1)将新一轮中标保洁公司车辆、人员信息统一接入市智慧环卫智慧平台;(2)中标保洁公司设置独立账户,并严格账户收支管理。(3)加强日常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确保保洁公司严格履行合同义务。(4)对浙江始祖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保洁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扣回保洁承包服务费用733035.06元(其中人员费用164353.5元、社保费110662.56元、车辆费用100000元、GPS平台使用费358019元)。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
1.建议业主单位规范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招投标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招标文件内容,取消最低报价要求限制。
2.建议各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温州市瓯海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温州市瓯海区环卫保洁市场化作业考核办法》规定,强化道路保洁质量监督。
3.建议区执法局强化主管责任,实行对业主单位监督职责履行情况的再监督,督促其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建议业主单位严肃合同执行,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4.建议业主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合同履行硬约束。
采纳情况:温州高教新区发展中心对审计报告所提问题高度重视,切实研究整改事项,认真采纳审计建议:一是规范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招投标管理,在新一轮保洁招标中标金额比预算金额下浮37.08%。二是强化道路保洁质量监督,严格按照保洁考核管理办法做好每月考核工作。三是严肃合同执行,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四是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合同履行硬约束。保洁公司人员、车辆信息统一纳入温州市智慧市容环卫管理系统管理,设立项目独立账户和财务账套。加强环卫监管队伍建设,增强监督考核力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我单位根据审计整改落实进度,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温州高教园区保洁管理考核工作,巩固审计成果。
温州市高教新区发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