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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学年第一学期瓯海区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服务公用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16:14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瓯海区利宝特殊学校: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2018—2020年)》(温瓯政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重度残疾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经政府采购,由瓯海区利宝特殊学校承担全区重度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送教上门服务教师劳务费由区残联承担,送教上门学生公用经费由区教育局承担,2021学年送教上门学生公用经费投标金额430500元,本学期先预拨经费50%计215250元,在年初预算“全区学校(幼儿园)公用经费-随班就读经费”中安排215250元。待2022年春季学期我们核实后按残疾学生实际送教上门服务的人数和次数办理结算手续。

附件:温瓯教计〔2021〕265号  送教上门协议书.rar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