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瓯供字〔2019〕25号)文件精神,经业主单位申报,经研究,确定对浙江瓯海供销集团庆铃五十铃KV100冷藏车4辆购置项目进行立项并下达计划。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供销社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起至10月15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和受理方式。联系科室:区农合联执行委员会秘书科 ,地址:区行政中心12号楼1003室,邮编:325000,联系电话:0577-88539163。
附件:省供销社财政资金扶持基层供销系统发展立项项目基本情况表
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省供销社财政资金扶持基层供销系统发展立项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 | 建设内容 | 完成时间 | 项目投 资总额 (单位:万元) |
1 | 农副产品运输车辆购置 | 购置庆铃五十铃KV100冷藏车4辆 | 浙江瓯海供销集团 | 购置庆铃五十铃KV100冷藏车4辆 | 12月 | 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