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主要职责 | 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的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牵头引导民间融资行为规范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协调处置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引导民间融资行为规范发展。 | ||
执法科室 | 科室或机构具体职责 | 职责类别 |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
金融工作科 | 负责制定全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全区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政策。承担防范和化解地方重大金融风险工作。协调组织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强化对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负责民间借贷备案登记工作。组织起草金融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资金互助会、区域性股权市场、省政府授权的权益类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日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处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号A3幢5楼 联系电话:057786097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