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会务、后勤保障、罚没物资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课题研究与综合分析。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划。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管统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预决算、审计、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政府采购、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承担相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装备和科研立项、技术引进、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组织人事科
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职称、个人考核工作。指导实施系统培训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实施基层基础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思想政治建设、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系统评先评优、伤残抚恤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督查考绩科
承担全局督查和绩效考绩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承担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落实。牵头平安建设工作。拟订考绩实施方案、考绩办法及相关措施。督促、指导考核任务、业务线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法规科
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审核确定权力清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听证工作。承担普法宣教和法制培训工作。负责系统执法主体资格和公职律师管理。
信用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承担相关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协调企业监管综合性事务的落实。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落实职责。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区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质量发展和监督管理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建设、质量激励、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以“品字标”为重点的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标准计量与合格评定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和标准化的战略、规划、政策、管理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认可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组织参与相关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和预警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食品安全协调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牵头协调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拟定分解抽检计划,统筹开展抽检统计,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牵头协调食品综合性事务的落实。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抽查及结果录入,组织督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召回工作,开展食品风险预警、交流和隐患排查。指导食品生产许可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安全监督抽查及结果录入,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召回工作,开展食品风险预警、交流和隐患排查。指导食品流通许可相关工作。落实食盐质量安全综合性事务并组织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监督抽查及结果录入,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召回工作,开展食品风险预警、交流和隐患排查。指导餐饮服务许可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指导并配合特种设备许可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备案(不含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和化妆品备案相关工作,指导认证现场检查。依职责指导并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检。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承担规划、建设和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员队伍。配合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承担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温州分中心委托的相关工作。
知识产权发展和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和广告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及商标专利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分析利用和风险预警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和规范商标专利运用。牵头协调知识产权综合性事务的落实。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承担规定范围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