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一棵树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注销温州市瓯海区一棵树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关于注销温州市瓯海区一棵树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的申请,自接到本批复之日起,停止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二、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