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丁建勇:主持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会明:协助局长工作,主持机关党总支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平安建设等政法口工作,并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娄桥司法所、潘桥司法所、郭溪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斌: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区大调解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并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梧田司法所、三垟司法所、区人民调解员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闻彬辉: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政府法律事务科, 并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复议应诉科、南白象司法所、茶山司法所。
副局长胡晶晶: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科)、合同监管科,并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瞿溪司法所、泽雅司法所、市律师协会瓯海联络组、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瓯海联络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杜萍萍:协助局长工作,主持政治处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区行政执法投诉中心,负责新闻发言人、工会、妇女、青联等党群口工作,并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景山司法所、新桥司法所、开发区司法所。
党组成员金毕成: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复议应诉科工作,分管立案审理科,并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仙岩司法所、丽岙司法所。
为确保局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开展,在局领导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局领导AB岗工作制度,是指互为AB岗的局领导在一方因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的制度。
局长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由第一副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吴会明与政治处主任杜萍萍互为AB岗;
副局长梁斌与副局长胡晶晶互为AB岗;
副局长闻彬辉与党组成员金毕成互为AB岗。
1、互为AB岗的局领导一方离市外出,应事先报告局长,并提前一天向另一方交接好有关工作。
2、互为AB岗的局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如遇特殊情况,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局领导安排局其他领导代为工作。
3、互为AB岗的局领导代为履职期间,分管、联系科室所负责人要主动及时地向代为履职的局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呈送相应公文。局领导代为履职结束,一方要向另一方通报有关情况。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