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无证无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8 10:04 访问次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排查治理无证无照工作,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无证无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

“两节”期间是食品消费和群体性聚餐的集中时段,并兼具人员活动频繁、人流集中等特点,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是影响公共秩序和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比较突出的时期,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无证无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无证无照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两节”期间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认真落实相关监管职责,加强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防止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

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两节”期间生产经营消费特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一)食品安全工作。以节令食品生产单位、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展销会、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月饼等节令食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热销食品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结合省创复评暗访跟踪评价整改工作、“浙冷链”物防工作、月饼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及进货查验等制度,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应立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药品安全工作。重点检查药店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销台账是否齐全、产品储存养护是否符合规定、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是否按规定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处方药销售情况。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以医院、大型商超、动车南站、市域铁路S1线等人流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为重点,全面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和申报定期检验,是否存在擅自使用报停设备等情况;针对国庆中秋节假日游乐场所人流量激增的实际,开展温州乐园、动物园、吹台山索道、云顶山和泽雅滑索等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大检查,约谈相关负责人,实地查看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标志等,进一步加强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以充装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的气瓶为重点,严查无证充装、超范围充装、超有效期充装的行为;根据前期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回头看方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相关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大对住宅小区电梯维保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置电梯困人投诉情况;针对节假日操作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的情况,加大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检查,特别是加大对锅炉叉车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情况的查处力度。

(四)无证无照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以及高层楼宇内无证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取缔涉污、涉危险化学品以及危害人体健康、影响公共秩序和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五大领域:一是从事涉污企业各类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场所;二是涉化学危险品生产及经营、储存等无证无照经营场所;三是紧邻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四是供应的商品或服务可能危及使用者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五是设在高层楼宇内存在擅自变更使用功能性质,具有安全生产隐患的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如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开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无证无照专项行动。以关停取缔为主要手段,有针对性的治理城中村、校园周边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无证无照经营,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涉及无证无照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

三、加强值守,严抓应急处置

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保持各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温瓯市监〔2020〕8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