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瓯海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的通知》,我区决定开展资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活动。经调查摸底,我区拟上报以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天内。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卫健局反映,相关部门将对反映人及反映内容给予保密。
联系电话: 88505137。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