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瓯海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2018—2020年)》要求,推进规范性资源教室建设工作,提高我区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瓯海区规范性资源教室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区已建成的13所资源教室都要参加规范性资源教室认定。学校需填写“规范性资源教室自评表”,于12月3日前发至瓯海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胡思思,联系方式:135******82,邮箱:sijiang544@163.com。
二、认定时间
2020年12月下旬,每所学校安排半天时间,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三、认定程序
瓯海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到各学校实地认定,通过核查相关台账(实地查看场地设施、了解辅导培训情况、师生座谈问卷、个案介绍等)、听取工作汇报与意见等,对各校特殊教育工作进行调研。
四、认定要求
各申报学校要按照认定细则要求,围绕组织管理、资源教师团队建设、资源教室建设、资源教室个案管理及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准备好台账,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温瓯教义〔2020〕209号 附件:瓯海区规范性资源教室自评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