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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市瓯海电镀基地34#标准厂房(温州市瓯海电镀园区泰康路2号) |
建设单位 | 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电镀加工2500吨五金标准件和900万副眼镜 |
公众参与情况 | 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7日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电镀废气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氰氢酸、铬酸雾产生工段已单独设置处理装置,气体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5股经沉砂收集池沉淀过滤后再通过基地相应废水收集管网纳入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达标排放;电镀槽渣、电镀废液、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袋、过滤介质、漆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530265; 传真:0577-885302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