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2019/2022-31029 |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1 16:10: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机构简称 | 区文广旅体局 |
机构地址 | 瓯海区行政中心3号楼5楼 | 联系方式 | 0577-88536343 |
机构负责人 | 王芬 | ||
办公时间 |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
机构职能 |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区文物局牌子。归口管理区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行业、旅游业、体育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 (四)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文物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和文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六)组织实施文化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推进全域旅游、全民健身。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七)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相关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 (八)制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企业和体育产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九)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监督全区景区(点)和体育场所(设施)管理、保护、利用和安全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和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区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承担各级文化遗产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挖掘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资源,积极实施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