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建立全区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编制政府债券申报和偿还计划。负责全区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评估、预警管理、统计报告和信息公开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
负责全区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及政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