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推动瓯海旅游市场营销,促进瓯海全域旅游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对旅游发展的引导支持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我区人气,提振文旅消费市场,带动文旅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制定《瓯海区游客引流奖励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9日
瓯海区游客引流奖励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瓯海旅游市场营销,促进瓯海全域旅游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对旅游发展的引导支持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我区人气,提振文旅消费市场,带动文旅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瓯海区游客引流奖励办法》,现将具体奖补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 、总则
《瓯海区游客引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适用于在游客引流监管平台注册的旅行社游客引流奖励兑现。
二 、团队接待点范围
在游客引流监管平台注册的乐游类A级景区(点)、商贸观光点、酒店、民宿。旅行社以平台注册商为准进行安排路线。
(一)乐游类A级景区(点):泽雅景区(收费合法经营场所)、温州乐园、极地海洋馆、温州熊世界、梦多多小镇、瓯歌农林园、吹台山生态农庄。
(二)商贸观光点:瓯海眼镜小镇、全球商品贸易港。
(三)酒店、民宿:游客引流监管平台注册商。
三、乡村游直通车接待点范围
分“专线一日游”和“专线二日游”。游玩时间为每日6小时以上。打卡车人合一,一车跟到底。
出发(回返)点为:瓯海区行政中心3号楼、松台广场、世纪广场(出发、回返三选一打卡);
(二)发车时间:一日游每周暂定2班,周三、六各发一班。路线按照专线的点可自由搭配,但打卡点必走;二日游每周暂定2班,周二、四各发一班;路线和住宿按照专线的点可自由搭配,但打卡点必走。
(三)一日游专线
1、仙岩专线:仙岩景区、中共浙南一大旧址(鱼潭村)(打卡点)、伯温楼。
2、丽岙专线:梓上村(打卡点)、肯恩小镇、温州花城、协春园艺。
3、泽雅专线:泽雅文化大楼、七瀑涧景区、庙后村(打卡点)、琦君纪念馆、古今特色桥梁、千古奇树—七寄树、纸源村(打卡点)、造纸术展示馆、造纸作坊群、上潘垄梯田等景区景点。(打卡点二选一即可)
(四)二日游专线
泽雅文化大楼、纸源村(打卡点)、造纸术展示馆、造纸作坊群、庙后村(打卡点)、琦君纪念馆、古今特色桥梁、千古奇树—七寄树、七瀑涧景区、泽雅环湖绿道、上潘垄梯田等景区景点。
指定民宿:泽雅区域内在平台注册的酒店民宿(打卡点)。
四、奖励标准
(一)以旅行团在瓯海过夜住宿加乐游类A级景区(点)1个和商贸观光点1个为标准按当月接待人次给予每人最高30元引流奖励。每个团的人数以游客住宿人数为准,商贸观光点逗留时间一个小时以上。游客住宿名单(以酒店或民宿系统为准)与申报名单必须保持一致,奖励兑现前由区文广旅体局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审核,如出现造假情况,当事旅行社的当月奖励取消,并将被请出平台,当年不得参加本项奖励政策,如果酒店或民宿协助旅行社造假,也将被请出平台。
(二)对平台上已注册的旅行社本年游客年引流人数进行排名(仅对符合每人最高30元引流奖励的人数进行排名,直通车不纳入排名),对排名前五名发放一次性奖励(前五名旅行社全年游客引流人数需达到2000人及以上)。其中,第一名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二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三名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四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五名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直通车
1、开通泽雅、仙岩、丽岙和其他景区村“乡村旅游专线”直通车。由各旅行社作为收客操作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在平台发起申报,先申报先得的原则,申报的流程由平台系统完成,每次申报都开放所有未申报的直通车班次,报完即止,如有放弃或被取消的班车班次,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由旅行社申报,每车要求20人及以上,定期发班。
2、本年一日游发64车(每月8车)每车次补贴800元;本年二日游发64车(每月8车),每车次补贴1500元。每班用车根据人数从20—50座由收客操作单位调配,旅游淡、旺季可根据收客情况调整发车班次。
3、直通车团队申报后,如无法完成需在预报出发时间前1天取消申报,如同一旅行社连续两次取消预报团队,将被取消当年的直通车申报资格,但不影响团队奖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不按指定点和指定时间旅游或住宿的,不得领取直通车补助。直通车人次不纳入年游客年引流人数范围统计。
五、审核程序
申报旅行社提交资料上传游客引流监管平台,按照平台流程进行审批确认、上传申报材料照片,每月引入人次以监管系统平台住宿数据为准(除直通车一日游外)。
线上由监管系统平台进行审查,若出现造假等问题,将不兑现造假旅行社的奖励。
线下由区文广旅体局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以20%的抽查率进行抽查,每月最终审核结果在“瓯海文旅体资讯”公布,如查出问题的商家将请出平台处理,取消该旅行社当年奖励资格,确保游客引流落到实处,无虚报瞒报现象。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游客入住的民宿、酒店必须是正规经营监管平台注册的企业。
(二)旅行团如存在人数或人员变更的情况,需要最迟在团队出发当日的中午12点前更改信息,游客人数比例更改不超过20%。
(三)瓯海区游客引流奖励兑现期限为:下月结算上月的原则;本实施细则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四)如有疑义,相关事宜提请瓯海区文广旅体局党组会议一事一议讨论决定。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