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
根据《关于调整高龄老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温瓯老工办〔2012〕1号),为认真做好高龄老人补贴(以下简称“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凡具有瓯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且年龄在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高龄补贴待遇。
二、发放标准
90周岁(含)至99周岁老人高龄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人高龄补贴为每人每月500元,从年满90周岁(100周岁)之日当月起开始计发(调整)。
三、申请方式
凡符合高龄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和户口簿(出示原件并提交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1份),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提出申请,填写《高龄补贴申请登记表》(附件1)。镇街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四、发放要求
高龄补贴的发放,以年龄、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按月发放,并将发放名册(附件2)上报给区民政局。
联系人:王奇 联系电话:88590868
附件:1.高龄补贴申请登记表
2.瓯海区 街道(镇)高龄补贴发放名册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高龄补贴申请登记表
街道(镇) 村(社区)
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申请人签名: 代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街道(镇) 审批意见 | 申请人年满 周岁,同意从 年 月起领取高龄津贴每月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街道(镇)盖章: 年 月 日 | |||||||||||||||||
高龄补贴调整 | 同意申请人从 年 月起领取10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每月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街道(镇)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存折账户复印件)粘贴处 | ||||||||||||||||||
附件2:
瓯海区 街道(镇)高龄补贴发放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金额(元) | 账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