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街道对2020年5月30日以前以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关于公布潘桥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瓯潘办〔2020〕88号)。现就《通知》中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的依据
1.《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政发〔2019〕7号)
2.《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温瓯司〔2020〕17号)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2020年5月30日以前以我街道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公布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本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总计10件,清理后保留7件,废止3件。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0年6月22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
五、咨询方式
0577—55593887
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