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队,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伟敏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正股专员,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市政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陈伟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市政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