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学校:
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委托温州市瓯海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开展2019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9年6月30日前经区教育局审批的全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以下合称“民办学校”);《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办高中和市局直属民办学校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学校(初审);温州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后,划转我区的民办学校。
二、年检内容
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师生访谈、听推门课等形式,检查民办学校2019年度依法诚信、教育教学、财务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具体见附件。
三、年检程序
第一阶段(6月20日前):自评阶段。各民办学校认真对照年检要求进行自查,做好台账整理等工作,将《温州市瓯海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申报表》(附件1)和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传至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zoh.zjzwfw.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第二阶段(6月26日前):检查阶段。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年检工作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6月底前):公布结果。在相应的媒体上发文公布年检结果,年检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申报表
2. 2019年度中小学年检评估量化表
3. 2019年度幼儿园年检评估量化表
4. 2019年度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估量化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申报表
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
办学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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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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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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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证号 |
法人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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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 许可证号 |
总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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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产权所属(自有、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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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数 |
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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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总人数 |
专任教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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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人数 |
教师职称人数 |
参加社保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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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率 |
教师职称率 |
参加社保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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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学历人数 |
硕士 人 |
本科 人 |
大专 人 |
高中 人 |
其他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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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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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续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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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职 称 |
教师资格证 |
社会保险 |
年薪 (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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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本单位共有专任教师 人,高一层学历 %,教师资格持证率 %,职称率 %,社保参保率 %,平均年薪 万元。 |
注:“社会养老保险”填写:机关事业、企业(本单位)、企业(外单位)、其他、无;“教师资格证”填写: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
附件2
2019年度中小学年检评估量化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考核要点及分值 |
自评得分 |
区评 估分 |
A1 依法 办学 10分 |
B1 办学 资质 |
C1.办学证照(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一票否决项:“三证”需齐全有效,任何一证缺失或失效则年检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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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法人 治理 4分 |
C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的领导,党组织(拓展、联合)、工会(联合)、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完善(2分)。章程规范,并经审批(登记)机关备案(1分)。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理(董)事会与校长职责分明(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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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规范 诚信 6分 |
C3. 招生规范(2分),办学规模适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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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校名、校牌、自媒体、招生简章等合法、规范、准确(1分),单位信用状况优秀、良好、中等、较差(综合信用分900-1000、800-900、700-800、400-700)分别得2-1-0.5-0分。年检优秀单位信用状况须良好及以上。注:“信用中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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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师资 建设 40分 |
B4 保障 与 待遇 22分 |
C5.按规定配足配齐专任教师(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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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专任教师年平均工资达我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0%、90%(8-6分);非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达100%,或较上年度增长10%及以上(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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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社保参保率达100%(10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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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学历资格 职称 18分 |
C8.校长持证上岗(1分),专任教师合格学历100%(1分),高一层次学历达90%及以上(2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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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专任教师资格持证率达100%(6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70%的不得分);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C证持证率不低于75%(4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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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新居民子女学校专任教师有专业技术职称达30%、50%,非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专任教师有专业技术职称达60%、80%(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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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C6、C7、C10计30分,优秀单位须得28分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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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育 教学 20分 |
B6 理念 贯彻 10分 |
C11.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文本规范(1分);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操作性强,符合学校发展实际(1分);发展规划有效落实到学年工作中,学年工作计划与发展规划具有较高关联度(1分);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有效推进,有根据发展规划的自我评价方案(1分);每学年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并在自评基础上适时调整规划目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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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健全(2分)。学校全面开展“四品八德”教育(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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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教育教学 10分 |
C13.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教学常规落实(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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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记录、见实效(2分);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人均年培训经费单位支出达400元(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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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建立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2分);重视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各级各类活动、比赛成效明显(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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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安全 保卫 15分 |
B8 安全 管理 15分 |
C16. 等级平安校园为5A、4A、3A(10-9-8分,本年度级别有提升的给满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到位(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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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年内,被省市“平安建设”明察暗访通报2次及以上、或发生无人员伤亡的安全事件、或5人以下群体食物中毒事件,不得分且年检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或5人及以上食物中毒事件、或传染病失控事件,年检结果为不合格。消防未经审批、建筑质量检测不合格,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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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财务 管理 15分 |
B9 财务 管理 15分 |
C17.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1分),有专业的专兼职会计人员,职责明确(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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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1分);有专业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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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票据合法,收退费规范(2分);无经查实的乱收费等投诉(4分,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包含但不仅限于乱收费投诉,经查实达2次及以上、单位被全区通报批评的,年检不得评为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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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 学费等收入全额存入基本户,收支规范(3分);单位教职工工资通过银行代发(2分,提供1-12月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回单,未达要求且限期内未整改的,年检结果不得评为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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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 A6 品牌创新 10分 |
B10 品牌创新 10分 |
C21.本年度学校发展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进步,有力推进品牌创建。当年获得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4分;当年获得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当年成立教育集团、升等创优(含标准化学校)已发文通过的,每项加2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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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 学校积极创新并有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在全市实质性推广(不含主办市级活动)的加4分,在全区实质性推广的加2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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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满分110分) |
附件3
2019年度幼儿园年检评估量化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考核要点及分值 |
自评得分 |
区评 估分 |
A1 依法 办学 10分 |
1. 办学证照(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一票否决项:“三证”需齐全有效,任何一证缺失或失效则年检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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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党建、工会建设完善(2分)。章程规范(2分),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科学齐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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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媒体、校名、校牌、招生简章等合法、规范、准确(2分)。单位信用状况优秀、良好、中等、较差(综合信用分900-1000、800-900、700-800、400-700)分别得2-1-0.5-0分。年检优秀单位信用状况须良好及以上。注:“信用中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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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师资 建设 40分 |
4. 按规定配足配齐专任教师(4分。省一、二级班师比1:2,省三级、准办级班师比1:1.5,未达标准的不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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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专任教师年平均工资达我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0%、90%(1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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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社保参保率达100%(10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2分,参保率低于8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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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专任教师资格持证率达100%(10分,每降1-5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8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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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园长持证上岗(1分);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达95%(1分),有专业技术职称达30%、50%(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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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优秀单位,A2师资建设指标须得36分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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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育 教学 20分 |
9.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文本规范(2分),招生、编班规范(2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健全(2分),无“小学化”和“看管式”倾向,无“虐童”等师德恶性事件(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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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参加联盟园、基地园各类工作、活动积极(6分,此项由牵头园、基地园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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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听推门课两节及两位老师教学常规内容(3分+3分,分五个等级,每级相差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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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安全 保卫 15分 |
12. 等级平安校园为5A、4A、3A(10-9-8分,本年度级别有提升的给满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到位(5分)。注:一年内被省市“平安建设”明察暗访通报2次及以上、或发生无人员伤亡的安全事件、或5人以下群体食物中毒事件,不得分;一年内,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或5人及以上食物中毒事件、或传染病失控事件,年检结果为不合格。消防未经审批、建筑质量检测不合格,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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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财务 管理 15分 |
13. 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1分),学费(保育费)、伙食费等收入全额存入相应账户(2分),经费使用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1分);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人均年培训经费单位支出达400元(1分)。有专业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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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票据合法,收退费规范(2分);无经查实的伙食克扣、收费等投诉(2分,包含但不仅限于伙食、收费投诉,经查实达2次及以上、单位被全区通报批评的不得评为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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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单位教职工工资通过银行代发(5分,提供1-12月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回单,未达要求且限期内未整改的,年检结果不得评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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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 A6 品牌创新 10分 |
16. 本年度学校发展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进步,有力推进品牌创建。当年获得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4分;当年获得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当年成立教育集团、升等创优已发文通过的,每项加2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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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学校积极创新并有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在全市实质性推广(不含主办市级活动)的加4分,在全区实质性推广的加2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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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满分110分) |
附件4
2019年度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估量化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考核要点及分值 |
自评 得分 |
区评 估分 |
A1 依法 办学 20分 |
B1 办学 资质 10分 |
C1.办学证照(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齐全有效(“三证”齐全且有效得10分,任何一证缺失或失效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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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法人 治理 10分 |
C2.章程规范,并经审批(登记)机关备案(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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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法人治理结构清晰,理(董)事会与校长职责分明(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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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明,管理制度齐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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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规范 办学 40分 |
B3 行为 规范 40分 |
C5.依法办校,指导思想端正;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培训机构名称规范、统一(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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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无擅自设立分校或教学点(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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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无学生接送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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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相应证件均在办学场所显眼处悬挂(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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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无擅自增加或变更办学层次、办学类型(2分);不参与区域内外中小学校违规招生,不举办与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3分,有违规招生、考试的,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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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招生简章、广告内容真实,并按规定审核备案(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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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机构实际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内容与《办学许可证》上一致(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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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有与办学层次、内容、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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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财务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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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与员工依法签订并履行聘任合同,工资按时发放(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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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安全 保卫 25分 |
B4 安全 管理 25分 |
C15.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落实,预案科学,签订责任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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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 “人防、物防、技防”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及时,记录齐全(5分);年度内无举办方安全责任事故(★5分,有责任事故的,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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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 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消防演习或疏散演练(5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到位(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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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财务 管理 15分 |
B5 财务 管理 15分 |
C18.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专业的会计人员,职责明确(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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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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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收退费行为规范,无乱收费现象,无经查实的投诉(4分);有专业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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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满分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