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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瓯海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15 10:03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围绕建设“科教新区、山水瓯海”的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财政总收入71.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10.4%。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29.6亿元,同比增长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6%,同比增长14.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增值税15.6亿元(其中改征增值税5.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0%,同比增长3.7%;企业所得税7.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2.7%,同比增长7.2%;个人所得税1.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1%,同比增长12.5%;城建税2.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3%,同比增长2.2%;房产税1.8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9%,同比增长14.2%;土地增值税3.9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0.9%,同比增长49.9%;城镇土地使用税38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2%,同比增长6.2%;耕地占用税45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6.0%,同比下降27.9%;其他各税1.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0.0%,同比增长59.2%;专项收入1.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0%,同比增长5.5%;罚没收入1.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1%,同比增长350.0%;其他收入4.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8.6%,同比增长33.7%(其他收入金额较大主要为:一是根据浙财预〔2016〕57号文件规定,2018年起诉讼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核算;二是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上介)。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财政总支出70.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2%,同比增长37.1%,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项目情况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7%,同比增长33.6%;(主要为镇街人员经费自筹部分统一口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核算,以及惠企补助等专项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5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5.6%,同比增长0.5%;

(3)公共安全支出6.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0%,同比增长14.4%;

(4)教育支出12.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17.2%;(主要为提高教师薪酬待遇支出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1.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0%,同比增长21.6%;(主要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加速器建设、企业研发费用等专项支出增加)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8%,同比增长20.3%;(主要为对A级景区村创建、文化礼堂奖补等专项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8%,同比下降10.3%;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4%,同比增长14.7%;

(9)节能环保支出71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1%,同比下降3.7%;

(10)城乡社区支出14.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3.3%,同比增长161.4%;(主要为:一是一部分预算项目调整到此列支;二是往来款清理后需要列支的项目在此形成支出;三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经费支出增加)

(11)农林水支出3.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9.7%,同比增长42.0%;(主要为上级补助—温瑞平原西片排涝、仙湖调蓄等专项支出增加)

(12)交通运输支出70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6.1%,同比增长51.2%;(主要为上级补助村道安防工程等专项支出增加)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0.7%,同比下降19.0%;(同比下降主要为安监单位经费调整到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中;执行率较高主要为工业技术软件化、制造方式提升、节能目标考核等上级补助项目在此下达和列支)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1%,同比下降32.0%;(主要为上年有上级补助农产品市场体系公益性建设试点、市级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补助支出)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2.4%,同比增长8.0%;(主要为根据规定,部分援助通过线下方式拨付,不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

(16)住房保障支出4.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93.6%,同比增长75.7%;(主要为上级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站前站前学校建设工程等专项支出增加)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5%,同比下降10.7%;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4%;(新设科目,目前安监、消防等单位经费在此科目支出)

(19)其他支出12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1.8%(剔除预备费),同比增长24.9%;(主要为镇街其他支出增加)

(20)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67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1%,同比增长14.7%。(主要为债务规模上升引起利息支出增长)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1 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3.97亿元,其中:预期中央税收返还1.32 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14.91亿元,上年结余1.71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2.24亿元,调入镇街专用基金2.8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2 亿元。收入合计85.98 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14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5.84亿元,其中:上解省市财政支出12.33 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亿元,线下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21亿元,年终结余1.09亿元。支出合计85.98 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77.3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5%,同比增长45.1%,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今年土地出让收入形势良好,以及上年度12月份出让地块在今年结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从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49亿元(其中村二、三产出让收入8.3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同比增长48.1%;彩票公益金收入4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6%,同比增长6.4%;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77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7%,同比下降50.7%(主要为上年同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经费拨入)。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9.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2%,同比增长18.9%。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1.58亿元(其中村二、三产支出7.3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7%,同比下降5.4%;

(2)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此科目为新增科目,无上年对比数据,核算新增土储专项债券;

(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此科目为新增科目,无上年对比数据,核算新增棚改专项债券;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9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3%,同比下降20.3%;(同比下降主要为路灯电费项目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9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3.9%,同比增长22.4%;(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引起的支出增长)

(6)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5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7.9%,同比下降77.9%;(主要为上年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经费支出)

(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9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6%,同比增长49.9%。(主要为债务规模上升引起利息支出增长)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31 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2.45亿元,其中:省市转移支付收入4亿元,上年结余3.0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5.4亿元。收入合计99.7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64 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30.12亿元,其中:调出资金22.24 亿元,线下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219万元,年终结余7.46亿元。支出合计99.76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6%,同比增长91.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6%,同比增长91.0%。

(四)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限额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预〔2019〕24号)文件,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区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4.34亿元,比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4.45亿元。

2.结构

2019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94.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89亿元,占21.1%;专项债务74.42亿元,占78.9%。

3.使用

通过积极向上争取,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15亿元,其中:用于棚改项目14亿元,占93.3%;土储项目1亿元,占6.7%。

4.偿还

2019年,我区向省财政厅争取到再融资债券4000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218.79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4218.79万元,均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五)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全盘部署收入增长。一是部门协作,提高征收效率。加强和税务局沟通协同做好财政征收,做好收入定期通报、动态预测、专题分析工作,合理把握组织收入节奏、力度。二是培育税源,激发税收潜力。深入实施税源培育“八大”行动,强化镇街税源培育主体责任,激发税收增长潜力。全年税收收入34.78亿元,增长9.8%,财政收入完成区级高线目标。三是优化结构,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坚持做到两手抓,一手抓国家“减费降负”政策落实,取消、暂停和免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手抓拓宽非税收入渠道,深化非税缴款平台建设,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  

2.全力做好风险防控。一是债务化解总体可控。守牢债务风险底线,接受各项债务检查,制定相应化债计划。和市政府签订化债任务,通过项目自身收益、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和资源、向上争取政府债券、提高土地储备出让收入以及集团实体化转型逐步化解。全年已完成化债任务123.79亿元,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268.18%,其中通过对政府购买服务未落地部分进行核销财政支出责任61.66亿元,挤压债务水分空间。二是精准扶贫扎实到位。全年安排并落实援疆援藏经费1330万元,助力东西部扶贫2130万元,支持永嘉灾后重建500万元。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贷款贴息、家庭医生签约、医疗补充保险等。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加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最大限度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三是污染防治成果丰硕。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全年区财政投入4.74亿元,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五水共治”九大专项行动,出色完成治水各项工作。

3.全员服务民营经济。一是强化产业政策的刚性兑现。落细落实惠企政策“直通车”精神,以原产业政策体系为基础,梳理市区两级涉企补助相关政策文件,升级“1+5+16”产业政策体系,促进奖补更精准、资金大统筹、审批再精简。全年兑现产业政策资金4.12亿元,惠及企业2830户次。二是实现服务企业的精准发力。深入开展“三服务”“我为企业办实事”等助企行动,主动出击解决企业经营中的难题。通过产学研合作,落实浙江理工大学瓯海研究院年度工作经费500万元、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建设和运行资金1200万元,同时与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对接,实现“政府搭台、院所唱戏”式培育技改企业。支持科技经费1.29亿元,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补助,将财政资金向创新技术领域倾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

4.全域建设民生实事。一是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致力于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年民生支出53.92亿元,同比增长38.6%,民生支出占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超出全市高质量标准6.9个百分点。认真完成人大、政协提议案回复工作,办理区人大建议主办2件、会办6件,区政协提案协办6件,涉及养老、医疗、社会治理等。全力保障“大办教育,学在瓯海”,全年教育支出12.58亿元,大力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二是加码加大支农投入。落实各项惠农富农强农政策,整合各项财政资金用于乡村振兴战略4.15亿元,垫付5个街道11个村二、三产土地出让金2.55亿元,结算返还4个街道7个村二、三产土地出让金9.73亿元。三是精建精美城区发展。积极向省厅争取2019年新增债券,其中棚改专项债券14亿元和土储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均已到位并拨付到相应的建设项目资金专户。全年审核拨付城中村改造资金66.25亿元,其中权益回购资金40.71亿元,发放过渡费7.26亿元,征迁等其他费用18.28亿元。瓯海奥体龙舟运动中心PPP项目顺利通过财政部审核入库。

5.全面开创财政改革。一是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注入优质资产,已完成两批共298宗资产的评估和划转工作,评估值13.18亿元。完善市场化劳动用工、业绩考核规范性建设、薪酬总额预算管理等制度,全方位调动积极性。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掌握全区国有企业资产动态。成功发行2支AA级平台经投企业债共30亿元,且票面利率远低于发债市场平均利率,有效解决全区国有企业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持续完善部门办事。通过流程再造和时限压缩,推进部门间办事“最多跑一次”便捷化服务,对全局32件梳理事项全面实施清理,精减办事材料41.09%,压缩办事时间50.8%,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100%。三是纵深推进绩效管理。出台瓯海区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改变评价资金时限,将跨年考核变为当年考核应用。开展10个重点绩效评及5个整体评价工作,涉及预算资金1.97亿元,项目包括民生、工程、政府采购等。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门专项资金执行管理有待加强、税源培育不够充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需进一步防范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安排

(一)2020年财税经济形势分析

2020年,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我区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不会改变。但我区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加之疫情带来的巨大影响,我区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一是财政收入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受全球疫情、税费减免等多方面的叠加影响,我区结构转型爬坡过坎任务仍然艰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二是财政支出刚性攀升。财政支出既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还要保障三大攻坚战、亚运配套市政建设等系列大事要事,支出压力不断增大。三是债务风险化解压力大。我区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的债务率高,债务风险防范任务加重。为此,要进一步树立“稳”为一切工作的总基调,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结合“十三五”总体规划、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基本同步的要求,国家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统筹推进“六稳”工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因素,以及结合全市2020年收入安排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安排建议为增长8%左右(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该目标为疫情前预测数据,待相关情况明朗后,根据财税形势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预算)。

(二)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财税经济形势,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确定我区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系列财税改革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对接省、市和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八重清单为抓手,全力实施八大行动,奋力实现“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新跨越,加快打造温州中心城区西南主门户。主动对标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对照我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2020年我区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

按照预算法关于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综合考虑财税经济形势分析,2020年预计财政总收入77.33亿元,增长8% ,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45.37亿元,增长8%。

2.支出预算草案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和预算法关于全口径编制预算支出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64.21亿元(含上级补助支出),与2019年调整预算支出61.92亿元(剔除2019年一次性上级补助等不可比因素)增加了2.29亿元,同比增长3.7%。

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8亿元,同比增长4.2%;

(2)国防支出799万元,同比增长36.3%;(主要是征兵经费增长)

(3)公共安全支出6.76亿元,同比下降0.3%;

(4)教育支出14.78亿元,同比增长17.5%;(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和提高教师薪酬待遇政策)

(5)科学技术支出1.32亿元,同比增长4.4%;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亿元,同比增长7.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亿元,同比增长9.7%;

(8)卫生健康支出7.28亿元,同比增长21.7%;(主要是增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6912万元,同比下降3.1%;

(10)城乡社区支出3.59亿元,同比下降49.7%;(主要是科目调整因素)

(11)农林水支出4.15亿元,同比增长11.6%;

(12)交通运输支出7756万元,同比增长9.6%;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57万元,同比下降9%;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32万元,同比增长9.1%;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440万元,同比增长8.3%;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0万元,同比下降26.8%;(主要是科目调整因素)

(17)住房保障支出1.69亿元,同比下降42.6%;(主要是2019年一次性上级补助因素)

(18)粮食物资储备支出398万元,同比下降4.4%;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99万元,同比增长18.2%;(主要是科目调整因素)

(20)按预算法设置预备费1.9亿元,为支出预算的3%;

(2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95万元;

(2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6845万元,同比增长1.7%。

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7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3.41亿元,其中:预期中央税收返还1.32 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12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9亿元,上年结余1.09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40万元。收入合计78.7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21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4.57亿元,其中:上解省市财政支出13.04亿元,线下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130万元,年终结余1.32亿元。支出合计78.78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5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分成63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800万元。

2.支出预算草案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1.97亿元,支出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8.11亿元,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

(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入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9.9亿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

(4)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70万元;

(5)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94万元;

(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04万元;

(7)旅游发展基金支出23万元;

(8)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625万元;

(9)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38万元;

(10)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75亿元;

(11)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5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5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1.36亿元,其中:省市转移支付收入13.9亿元,上年结余7.46亿元。收入合计84.89亿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1.97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2.92亿元,其中调出资金19亿元,年终结余3.92亿元。支出合计84.89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为力促我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继续做好资产、制度、信息等方面建设,确保实体化转型落地生根。2020年计划提高国有企业净利润上缴比例为30%,并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管理,实行按季度缴纳。根据区委大力扶持区属国有企业的文件规定,3年内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后,可返还各国有企业。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主要系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960万元,用于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调出资金4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

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省政府批准下达后,依法编制调整预算(草案)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目前,省政府已提前下达我区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1.4亿元,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暂按2019年债务限额94.34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1.4亿元,即105.74亿元控制。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95万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38万元。

(七)部门综合预算安排情况

1.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编制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上报预算项目情况,2020年全区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拟安排95.5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86亿元(其中纳入部门预算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安排15亿元),专户资金安排7390万元。区本级部门经常性支出按照统一的定额或实际发放标准测算12.39亿元,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部门专项经费共安排68.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35.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2.76亿元,专户资金安排7390万元。镇(街道)支出安排14.3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14.25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000万元。

2.重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20年区级23个上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共安排资金22.42亿元。

2020年6个重点审议部门年初预算3.94亿元。其中项目支出主要变化为:

瓯海区政府办公室493万元,比上年增长15.27%。主要为大数据管理中心专项经费增加75万元。

瓯海区司法局1064.9万元,比上年减少4.76%。主要为2020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减少23万元;普法经费减少25万元;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减少4万元;扶持律师行业奖励经费减少171.22万元;市补农村法律顾问补贴经费减少17.84万元;律师挂职经费、实习律师培养经费减少18.6万元;资产划转税费减少43.8万元;培训经费(划转到区委组织部)减少34.6万元;上年结转省补装备款减少0.28万元;

法治政府工作经费增加4万元;政府购买系列法律服务增加10.4万元;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经费增加90万元;辅助经费增加100.1万元;“148”法律援助经费增加46万元。

瓯海区商务局280.3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80.34%。主要为温商回归租金增加52.27万元;S1线“动车南站”地下通道广告位租赁费及设计制作费增加70万元;1688电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费增加9.9万元;瓯海区“十佳心意伴手礼”评选活动经费增加21.74万元;2020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经费增加20万元;辅助经费增加24.43万元;商务工作经费减少18万元。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412.75万元,比上年减少12.41%。主要为创建宣传及验收迎检经费减少216.51万元;2019年第二季度瓯海区标准研制和“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奖励(市、区两级补助)减少85万元;2019年第三季度瓯海区“浙江制造”标准研制奖励经费减少165万元;瓯海区2019年第一期专利补助经费减少189.7万元;2019年第一期市级专利补助经费减少259.2万元;提前下达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第一批)减少68万元;省2019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减少22万元;省2019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减少38万元;下达2019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第二批)(价格监管)减少8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事务工作经费(上年结余) 减少47.86万元;党员教育补助经费减少0.46万元;商品、食品检测费用减少48.48万元;市场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经费减少38万元;基层协管员报酬补助经费增加59.44万元;个协经费增加30.72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增加30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增加25.0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市场监管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增加144.0万元;提前下达2020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增加440.14万元;辅助经费增加115.09万元。

瓯海区丽岙街道项目支出预算12282.97万元,比上年减少34.62%。主要为党政综合经费增加34.04万元,人武工作经费增加31.5万元,农业农村经费增加3383.3万元,组织建设经费增加136.66万元,工青妇经费增加20.54万元,经济发展经费增加107万元,综合治理经费增加107万元,村镇建设经费减少689万元,卫计经费减少29.82万元,统计经费增加6万元,行政执法经费增加351.2万元,应急经费增加68.53万元,新农村建设经费减少10162.14万元,统战经费减少15万元,宣传经费增加53万元,人大事务经费增加52万元,农房经费增加246万元,行政服务经费增加3万元。

瓯海区潘桥街道项目支出预算10622.73万元,比上年减少56.02%。主要为人大政协代表活动经费增加58.52万元,工青妇经费增加14.78万元,统计经费增加19.55万元,基层组织经费减少28.18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减少20.8万元,综治经费增加10.83万元,文体专项经费减少123.39万元,劳动保障经费增加7.04万元,民政专项经费增加14.73万元,人武部经费增加48.89万元,残疾专项经费增加34.74万元,计生专项经费减少55.9万元,城管执法经费增加9.45万元,拆违经费增加121.97万元,社区运行经费减少38.57万元,绿化经费增加15.08万元,环境整治经费减少3065.05万元,工程建设经费减少11788.78万元,青山白化及殡改经费增加71.17万元,建设用地复垦专项经费增加178.32万元,河道治理经费增加537.51万元,农林水专项经费增加807.87万元,扶贫支出经费增加8.7万元,村邮站运行经费减少5.4万元,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减少254.88万元,临时人员经费减少406.39万元,预备费增加300万元。

(八)因疫情对部门预算安排的影响

为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拟增加疫情相关预算安排,经审核,需新增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3亿元,新增项目均用于控制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重点支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形势,我区将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狠抓疫情防控,通过预算足额安排、库款优先保障、资金提前拨付等措施,及时安排拨付疫情防控所需资金,切实保障防控物资和医疗救治经费,积极落实医务人员等防控一线人员补助待遇,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工作。

同时,为对冲疫情影响,我区积极响应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工作。3月及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工作的通知》,4月发布《关于压减2020年单位部门预算支出的通知》,从严从紧规范部门预算,强化政府过“紧日子”意识,根据疫情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客观形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10%、压减三公经费30%、非刚性非重点专项经费15%。 

三、切实抓好2020年预算执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紧密联系财政国资改革发展实际,找准工作定位、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紧抓收支平衡的“立足点”。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政策性减收、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强对经济运行、财政收入的动态分析,深化财税联动机制,强化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将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降到最低。结合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积极对接协调做好新一轮体制调整工作,增强我区财政收支平稳运行能力。优化税源培育考核办法,积极支持创先争优,调整镇街收入分成工作经费统筹再分配和税源培育考核计分的方式,调动镇街积极性。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在“紧平衡”中过好“紧日子”。

(二)确立国企国资改革的“方向盘”。打造国有企业内部造血机制,以业绩考核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引进优秀人才为契机,以注入优质资产为基础,引导区属国有企业结合自身优势,通过参股或新设等方式开展多元化布局。优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实现移动端的数据填报和事项审批,提升财务工作效率。全面摸清全区存量国有厂房(公房)数量、分布和利用现状,通过“拆迁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和充分利用一批”的有机更新,完善区域功能,提升空间利用效率和品质。

(三)聚焦高效用财的“总原则”。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通过加大政策整合力度、资金统筹安排能力,压缩一般性公共支出和“三公”经费,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启动往来、结余资金收回机制,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全面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扩大绩效管理的范围,延伸绩效评价的链条,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打好风险防范的“预防针”。制定并完成2020年度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拟定年度化债任务数,制订债务分解清单,落实细化化债责任。实现“开前门”和“堵后门”并举,做好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测和管理工作,做好项目“源头”管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统筹财政监督力量,加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监督检查力度,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坝”。

各位代表,2020年全区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持续推进财政国资改革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战。最后,对各位一直以来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财政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相关附表

2020年预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