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区学院,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瓯海区教育局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教育局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妇联、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校合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2〕3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婴幼儿和青少年时期成长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紧紧围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教育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机制、新方式。不断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深化家庭教育研究,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改善家庭教育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1. 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资源建设、师资研训服务体系;构建适合瓯海社会发展、满足家长和未成年人教育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实施服务体系。
2. 健全家长学校建设。到年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成率达100%;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网课推送率100%;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线下点课率100%。
3. 重视特殊群体教育。关注特殊家庭(单亲家庭、特困家庭等)和二胎家庭、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促进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均衡发展。
三、主要工作
1. 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建立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并逐步形成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网络,把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工作章程,完善例会等制度,保障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家长委员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鼓励家长积极参加线下线上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的学习。
2. 强化学校主阵地功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孩子与家长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建成以校长(园长)、德育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骨干力量。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学校网站、微信等沟通渠道,开设家庭教育课堂,交流分享家庭教育的经验,共同商讨解决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开展全区性家长学校交流展示活动,推进家长学校建设。
3. 完善社区学校协同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服务体系,逐步构建教育主导、社区协同、家长参与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模式,社区学院大力推出家庭教育讲师团点课菜单,引进家庭教育品牌项目,推动各社区学校(分校)组织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各街道社区学校建立完善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
4. 促进家庭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家庭教育专家库,强化家庭教育队伍培训,加大家庭教育师资培养,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组建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
5. 加强家庭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瓯海区教育局家庭教育讲师团资源,大力推进网课录播工作,并将购买部分国家级家庭教育专家录制的网课和微视频,促进家庭教育网课资源建设。通过我区家庭教育研究团队和讲师团成员,编写具有瓯海特色的家庭教育课程。每年上传家庭教育论文或案例评选获区一等奖及以上文章,录制具有瓯海特色,有代表性的家庭教育案例视频,充实我区家庭教育资源库。
6. 推进指导服务机构建设。整合各方资源,为学校、社区、家长、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切实的支持和帮助。建立家庭教育理论研究、资源建设、师资研训、微信公众号推送平台服务机构;社区学院成立家庭教育部,配备与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对接服务的老师,积极推出线下点课和线上推送服务工作。
7. 加大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充分发挥教育研究院和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征集家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多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要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不断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和培训,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提升科学养教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我区家庭教育论文案例评选、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家庭教育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任务量大,区教育局将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工作范围,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协调互动的教育网络,形成推进家庭教育的合力。
2. 加大经费投入。家庭教育涉及网站建设、网络资源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活动开展、教育研究、教育宣传等,经费支出较大。设立家庭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
3. 增强评价激励。建立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将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学校、幼儿园的考绩中。镇街社区学校开展的家庭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纳入镇街社区教育考绩中。区内讲师团成员开出的家庭教育网课,享受区级公开课待遇,由教育研究院发放区级公开课证书,区外讲师团成员推出的家庭教育网课,按规定发放讲课费,提升我区家庭教育工作积极性。
4. 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多媒体,开设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专题、专栏、专刊等,广泛宣传我区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知识,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弘扬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
2020年度家庭教育工作安排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 | 责任部门(单位) |
1 | 制订家庭教育实施方案 | 4月 | 社区学院 |
2 | 召开家庭教育推进会 | 5月 | 体卫艺科、义务教育科、学前教育科、社区学院 |
3 | 建立家庭教育网课推送平台与渠道 | 办公室、体卫艺科、社区学院 | |
4 | 录制并购买家庭教育微课,推出家庭教育微课课程表及微课 | 社区学院、教育研究院 | |
5 | 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计划上报 | 体卫艺科、义务教育科、学前教育科、社区学院 | |
6 | 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 | 体卫艺科、社区学院 | |
7 | 学前家庭教育论坛 | 6月 | 学生为中心专班、体卫艺科、学前教育科、社区学院 |
8 | 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建设调研 | 社区学院 | |
9 | 建立家庭教育专家库 | 9月 | 社区学院 |
10 | 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完善 | 10月 | 社区学院、教育研究院 |
11 | 督促社区学校家庭教育讲师团线下点课(每年每校至少1次) | 体卫艺科、社区学院 | |
12 | 家庭教育相关课题研究申报、家庭教育论文案例评选 | 11月 | 社区学院、教育研究院 |
13 | 中小学家庭教育论坛 | 学生为中心专班、体卫艺科、义务教育科、社区学院 | |
14 | 家庭教育家长征文 | 12月 | 体卫艺科、义务教育科、学前教育科、社区学院 |
15 | 家庭教育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