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高翔村,各相关单位:
因人事调动,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新桥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街道食安委成员同时为新桥街道瓯海区食品安全区创建办公室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何 毅
常务副主任:李爱存
副主任:黄年高 许增胜
成 员:陈爱信 林建达 张 帆 沈林立
金丽丹 余剑波 吴陈胜 侯先军
邵丽英 董礼敢 徐迁正 陈 鸣
周剑晃 潘春波 林胜祥 陈松海 唐 亮
吴育忠 徐晓华 邵 孟 陈海胜 郑万利
黄苗苗 陈胜国 朱光明 胡建立 林建中
谢利芬 徐雪梅 夏柏彩 吴建建 陈小欧
林若芬 胡建国 董建飞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食安办),承担委员会具体日常工作,李爱存兼任食安办主任,黄年高兼任副主任,罗映雪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附件:1.新桥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名单
2.新桥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8日
附件1
新桥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协管区域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严辉文 | 男 | 新桥街道 | 新桥社区 | 13336928190 | |
2 | 周建林 | 男 | 新桥街道 | 金蟾社区 | 13676466226 | |
3 | 吴俊赟 | 男 | 新桥街道 | 西湖社区二片 | 13780177010 | |
4 | 陈新飞 | 女 | 新桥街道 | 三浃社区一片 | 13757892287 | |
5 | 马秀娥 | 女 | 新桥街道 | 三浃社区二片 | 18968991151 | |
6 | 池丽晓 | 女 | 新桥街道 | 山前社区一片 | 13757778862 | |
7 | 胡旭恩 | 男 | 新桥街道 | 山前社区二片 | 13857794338 | |
8 | 叶彩乐 | 女 | 新桥街道 | 高翔村 | 13758708216 | |
9 | 潘罗毅 | 男 | 新桥街道 | 西湖社区一片 | 13738333062 | |
10 | 陈 锵 | 男 | 新桥街道 | 新瓯社区 | 18267809986 | |
11 | 陈炼 | 男 | 新桥街道 | 高翔社区 | 13738348756 |
附件2
新桥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各有关部门“三定”规定等情况,现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食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谋发展必须谋食品安全,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保民生必须保食品安全”等原则,不断加强各领域各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坚持不懈地推进我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街道食安委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
牵头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社会事务办
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食品安全相关公共服务,落实相关政策。
四、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统筹抓好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
五、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科)
(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三)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制度。
(四)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质量安全。
(五)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六、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对上级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开展实施。
(二)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四)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五)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七)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八)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件)中流行病学调查、原因分析和卫生处理等工作。
八、新桥辖区中、小学
(一)负责组织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多途径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并推动实施。
(三)负责指导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四)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学校日常食品安全自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针对学生的供餐企业、个人或家庭托餐等食品安全检查。
(五)负责指导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六)指导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指导食品安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九、综合行政执法新桥中队
(一)负责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对在划定或者指定的场所、区域、地点、时间外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十、综合信息指挥室
指导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上报、流转、处置工作。
十一、文化教育服务中心
协调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件)中流行病学调查、原因分析和卫生处理等工作。
十二、生态环境景新所
(一)对街道农用地土壤、饮用水水源地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负责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和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关的食品安全事故(件)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预警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信息。
(四)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制度。
(五)统一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