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0-26031
  • 文件编号:温瓯教安〔2020〕71号
  • 主题分类:校园安全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4-2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开学复课后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08:40 访问次数:18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开学复课后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校园安全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平稳复学的基础。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安全措施,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岗位要求,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为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把握重点,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1. 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安全隐患隐蔽性强、动态变化的特点,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情况,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食堂、围墙、图书馆、实验室、危化品、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再次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及时记录排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并迅速明确专人负责集中整改,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问题,全面堵塞安全漏洞。各校要认真填写《瓯海区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用表》(附件1),2020年4月30日下班前发送至区教育局安全校园安全科(邮箱地址:ohjyj419@163.com)。

2. 认真做好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学校门卫制度,配齐、配足必需的安保人员和设备;开学期间校园来往车辆多、人员多、情况复杂,学校要特别加强门卫力量,强化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校园查验准入制度;要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值日教师和学校安保人员参与的校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巡逻巡查,特别是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加强夜间巡逻巡查,严防外来无关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要组织人员对入校学生进行排查,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防范校园暴力伤害事件;要加强学生管理,学生未按时回校要及时告知家长。

3. 认真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各学校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工作,落实学校学生“放学队”和护送学生过马路制度,健全学校周边交通标志,引导学生、家长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广大家长不要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有校车的学校要加大行车前安全排查力度,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校园食堂食材的采购、加工、出售、储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校要加强校园内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全面检查非自来水供应的用水安全,强化老旧水管、二次供水的水塔和饮水机等饮水设备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等饮水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并于4月30日前扫码填写好《瓯海区学校生活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大力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2个月至少更新一期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增强学生公共卫生意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各校要经常保持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全力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发热、咳嗽等症状师生的监管,并严格按照《温州市在校师生发热咳嗽等症状规范处置流程》及《关于学校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的补充说明》给予规范处置。各学校近期要开展一次学校卫生安全隐患自查,自查内容按“浙江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的自查表进行,并将自查结果在5月15日之前录入信息系统。

5. 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学校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做好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深化“户籍化”管理,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各类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无老化短路现象。开学后通过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对全体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力推进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增加全体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6. 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天气即将转热,学生溺水事故易发、高发。各校要把防范学生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段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提早谋划、提早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六不一会”教育。要加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宣传提醒,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安全监护责任。假期、高温时段,要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钉钉群等方式,高频次向学生和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预警,防止意外发生。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安全主题班会、观看专题教育片等多种形式(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相关内容可登录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查看下载),为中小学生、幼儿上一堂以防溺水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预警教育课,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

7.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宣传,邀请法制副校长为全体师生上法律课,普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非法出版物等知识,排查可能涉及本单位的相关案事件线索,若发现问题及时填写《瓯海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线索排摸表》(附件3)报送公安、教育部门。做好师生的防诈骗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教育,突出教育的针对性

各学校要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平台(wenzhou.xueanquan.com)应用,根据安全教育不同主题,统筹安排安全教育课程,利用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课程、配套课件、技能训练短片、图文资料等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学生及时完成相关作业,不断提升平台教师授课率和学生作业率。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校园应急预案,通过集会、早操、晨跑等活动,促进演练的日常化,提升演练效果;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将演练详情、演练预案、总结等录入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各学校要及时做好节假日师生安全教育提醒工作,防范在假期发生交通、溺水等安全事故。

四、严格要求,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迅速部署,切实做好开学复课后校园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相关安全工作职责。同时,为确保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区教育局将组织联乡人员对本通知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紧急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 瓯海区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用表;

2. 瓯海区学校生活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

3. 瓯海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线索排摸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用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概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


★分管人员


联系电话


手机


★安全信息员


联系电话


手机


在校生数


寄宿生数


专职保安数


“智慧用电”

安装套数


校园访客登记系统套数


一键报警

系统套数


检查内容

隐患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

1.安全机构设置


2.安全责任书签订

3.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各类应急预案演练

5.安全教育培训

6.安全事故管理

7.安全管理台账

(二)

8.校舍结构安全


9.校舍门窗(玻璃)安装

10.校舍栏杆围栏

11.运动场所安全

12.避雷防雷设施

13.校内建筑工地

(三)

消防

安全

14.消防器材设施配置


15.消防安全通道

16.电网安装使用

17.用火用电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