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表彰在品牌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根据温州市委《培育引进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壮大温州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温委发〔2018〕5号)第2条、《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温委发〔2018〕44号)第26条,并报区领导同意,决定对浙江鼎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给予奖励(名单见附件)。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瓯海区“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奖励资金单位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7日
温瓯市监(2020)22号.pdf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瓯海区“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奖励资金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