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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成立温州市瓯海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4 09:28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整合我区特殊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专业指导,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温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温教基函〔202016)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瓯海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组成人员

 任:李玉宇

常务副主任:陈汉初

副主任:姜桂迈  吴雯霞  张林勇

 员:黄炳贤(特殊教育研训员)、张海宁(心理健康研训员)、李敏爱(利宝特殊学校校长)、胡思思(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

中心下设办公室,吴雯霞任办公室主任,黄炳贤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胡思思为专职工作人员。

二、中心性质及工作职责

中心是集特殊教育指导、研究、培训、服务于一体的跨学科、多功能的特殊教育研究与服务专业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作职责如下:

() 配合区教育局推进全区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对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的评估与指导,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 开展全区特殊教育的重点及难点问题研究,促进全区特殊教育创新与发展,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特殊教育决策咨询做好服务。

() 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医教结合、送教上门等工作。

() 参与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工作,引领特殊教育专业发展,开展特殊儿童的评估与康复训练,为全区提供综合性的特殊教育专业服务。

三、工作要求

() 中心要主动接受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服务与指导,对接、协调好相关工作,确保特殊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 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市区教育局、市特教指导中心及相关特殊教育学校之间发挥上下联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区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 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区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及时研究与协调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四、经费保障

为确保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由瓯海区教育局根据业务需要,为中心提供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专款专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42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