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温州市瓯海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31日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温州市瓯海区实施方案
为高标准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共筑长江生态屏障,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水体〔2018〕18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8〕50号)、《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浙江省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284号)、《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温州市实施方案》(温环发〔2020〕8号)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方针,聚焦我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以长江保护修复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水美、岸美、产业美、环境美的新时期和谐水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突破创新,协同推进。创新开展水生态保护,推进水污染、水生态、水资源协同共治。坚持把长江保护修复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等结合起来,协同打造绿色生态廊道。
源头管控,精准施策。强化“三线一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硬约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坚持严格监管与指导帮扶并举,做到依法治理、分类治理、科学治理。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问题导向,加快补齐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短板,推进工业、农业、生活“三源齐控”。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巩固提升剿劣成效,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3%以上,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完成戍浦江、阳桐河-西山河、瞿溪河等河道美丽河湖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配合市级开展《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严格控制与水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建立完善“三线一单”空间管控体系,按国家、省、市要求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二)排查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
深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河长制湖长制、“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标识,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按规定完成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整治。
(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关停。严格钢铁等产能过剩项目以及高污染项目准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2020年底前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5家。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块)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定、园区定位和规划,现有重污染行业企业限期搬入产业对口园区,无法搬入的按计划完成提升改造。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瓯海经济开发区完成整治。
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强印染、化工、制革、电镀等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治理和日常管理。推进排污口许可证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0年底前,完成排查整治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实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
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深化化工、印染、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前提下,限期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深化推进“千万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升农村污染治理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30吨/日以上设施标准化运维提升任务。加快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比例达到85%以上。加快实施厕所粪污同步治理。
推进养殖业绿色生产。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20年底前,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和综合利用。
推进种植业绿色生产。依法依规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化肥定额制施用。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5%,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2020年底前,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率分别达100%和90%以上。根据市级要求,完成2020年氮磷生态沟渠拦截系统建设任务。
(五)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和固废处置水平
深入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0年完成129个“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潘桥、三垟、茶山、仙岩等4个街道的“污水零直排区”街道创建。开展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瓯海经济开发区在2019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基础上继续完善提升,年底前完成整治。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妥善处置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20年底前,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加快推进城镇垃圾分类。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蓝线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快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六)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保障用水需求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定瓯海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省级验收,争取通过国家验收。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较于2015年分别下降25%和18%。
以小水电规范管理为重点推进生态流量管理。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对违法违规、影响生态环境的小水电站分类清理整顿,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落实生态流量管控措施。
(七)强化生态系统管护,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
严格岸线保护修复。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制定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开展“三改一拆”涉河违建整治、河湖“治四乱”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按要求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按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退耕还林还湿等生态保护修复。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
(八)实施水质提升工程,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深化黑臭水体动态摸排和落实整治。到2020年底,全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实现长制久清。
巩固剿劣成效。推进断面水质改善。到2020年,巩固提升剿劣成效,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3%以上,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完成戍浦江、阳桐河-西山河、瞿溪河等河道美丽河湖提升。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清理整治。推动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力争2020年底,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9%。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部署。建立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调度、监督检查等机制,并纳入美丽瓯海、“五水共治”等考核。各部门、属地镇街要把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放在突出位置,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二)健全投资与补偿机制。各级财政加大攻坚战支持力度,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完善行政区域内与水生态环境质量挂钩的财政资金奖惩机制。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收费政策,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加快推进农业水价改革。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相关技术研究,要加大水污染防治等环保领域的科研支持力度。重点推广水生态修复、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适用技术。
(四)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配合完善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五)促进公众参与。定期公开断面水质状况、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媒体曝光力度,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附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温州市瓯海区实施方案职责分工表
附件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温州市瓯海区实施方案职责分工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1 | 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 配合市级开展《温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2 | 严格控制与水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
3 | 建立完善“三线一单”空间管控体系,按国家、省、市要求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 |
4 | 深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河长制湖长制、“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的协调联动机制。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5 | 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标识,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按规定完成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整治。 | 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 | |
6 | 优化产业 结构布局 |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关停。 | 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
7 | 严格钢铁等产能过剩项目以及高污染项目准入。 | 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 |
8 | 2020年底前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5家。 | 区经信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 |
9 | 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10 | 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 | 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定、园区定位和规划。现有重污染行业企业限期搬入产业对口园区,无法搬入的按计划完成提升改造。 | 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
11 | 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瓯海经济开发区完成整治。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12 | 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 | 加强印染、化工、制革、电镀等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治理和日常管理。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3 | 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许可证核发工作。 | ||
14 | 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0年底前,完成排查整治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15 |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 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实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 | 区生态环境局 |
16 | 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 深化化工、印染、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前提下,限期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 区生态环境局 |
17 | 提升农村污染治理水平 | 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30吨/日以上设施标准化运维提升任务。 | 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 |
18 | 加快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比例达到85%以上。加快实施厕所粪污同步治理。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9 | 推进养殖业绿色生产 | 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20年底前,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和综合利用。 | 区农业农村局 |
20 | 推进种植业绿色生产 | 依法依规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化肥定额制施用。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5%,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2020年底前,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率分别达100%和90%以上。根据市级要求,完成2020年氮磷生态沟渠拦截系统建设任务。 | 区农业农村局 |
21 | 深入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 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0年完成129个“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潘桥、三垟、茶山、仙岩等4个街道的“污水零直排区”街道创建。 | 区治水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
22 | 开展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瓯海经济开发区在2019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基础上继续完善提升,年底前完成整治。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23 |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妥善处置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20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5%以上。 | 区住建局、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 |
24 | 加快推进城镇垃圾分类 | 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蓝线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5 |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 制定瓯海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省级验收,争取通过国家验收。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较于2015年分别下降25%和18%。 | 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
26 | 以小水电规范管理为重点推进生态流量管理 | 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对违法违规、影响生态环境的小水电站分类清理整顿,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落实生态流量管控措施。 | 区水利局 |
27 | 严格岸线 保护修复 | 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制定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 区治水办(河长办)、区水利局 |
28 | 开展“三改一拆”涉河违建整治、河湖“治四乱”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 区“三改一拆”办、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 |
29 | 实施生态 保护修复 | 按要求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30 | 按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退耕还林还湿等生态保护修复。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
31 |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 深化黑臭水体动态摸排和落实整治。到2020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实现长制久清。 | 区治水办(河长办) |
32 | 完成戍浦江、阳桐河-西山河、瞿溪河等河道美丽河湖提升。 | 区水利局 | |
33 | 巩固剿劣 成效 | 推进断面水质改善。到2020年,巩固提升剿劣成效,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3%以上,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34 |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清理整治。 |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5 | 推动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力争2020年底,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9%。 | 区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