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桐岭古城墙遗址被公布为瓯海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温瓯政发〔2010〕56号),并于2012年12月13日公布了保护范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温瓯政发〔2012〕112号):桐岭古道两侧各向外延伸10米为界,东北侧至铜铃山岭脚为界,西南侧至桐岭古城墙西侧的桥梁东北侧为界;桐岭古城墙底向外延伸10米为界。
应属地潘桥街道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桐岭古城墙遗址保护范围进行查勘和讨论,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本着科学管理原则,经研究决定,该保护范围调整为桐岭古城墙底向外延伸10米为界;西南侧至桐岭古城墙西侧的桥梁东北侧为界,特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3月24日至4月1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文化(文物)部门反映。联系人:应慧义 电话:88531375。
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