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区以2019年12月25日为时间节点开展了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特困户名单和各镇街审核确定结果,区农业农村局认定我区低收入农户共3472户6173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8日至24日,共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1137室;联系电话:88227955)。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