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9/2020-44077
  • 文件编号:温瓯财〔2020〕4号
  •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单位: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0-02-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8 16:44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区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规定,以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的通知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温财资〔2020〕4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土地、房屋、车辆等重要资产信息,以及行政单位公共基础设施情况;汇总表由各主管部门汇总编报,反映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

2.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3.分析报告是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按照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有关要求,对资产总体情况,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资产管理促进改革、支持事业发展等工作情况,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等的分析和总结。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各主管部门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8日。

(二)报送方式和内容。各主管部门除通过“资产云”报送资产年报电子数据外,还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报送资产年报,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A3纸打印)及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并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涉及部门报送主体。区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涉及部门报送主体与财务决算报告报送主体保持一致,确保不重不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布置,做好协调,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编制等各项工作开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夯实基础,狠抓整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的要求,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年终盘点,完善资产卡片,为编报资产年报打好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清理货币资金和已投入使用未转固在建工程,消化存量资金,加快在建工程转固,确保资产年报中货币资金和已使用未转固在建工程总量和占比要小于以前年度,提升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认真审核,提高质量。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对本年度和上年度相比重大数据变动,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等现象,应当详细说明情况。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资产年报会审工作,适时对资产年报质量及报送情况等进行通报。

(四)做好分析,强化应用。各主管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撰写分析报告,既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身情况,也要突出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着重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履职、推进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供给和促进科技文化事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反映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自查和整改情况。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资产数据价值,强化资产数据应用,为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供有效支撑。

(五)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各主管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四、联系方式

资产云系统技术支持热线:王能荣(88592985)。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联系方式:潘凯思(88598061),黄强圣(89601281)。

 

附件:

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3.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4.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附件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xls

附件2、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doc

附件3、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doc

附件4、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doc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