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切实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大力推进我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确保灾害来临时能为群众提供庇护和基本生活保障,现对我区现有(撤销)避灾安置场所名单重新予以公布。
附件:1.附件1瓯海区现有避灾安置场所名单.docx
2.附件2瓯海区避灾安置场所撤销名单.docx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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