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4/2020-36305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企事业单位招录
  • 发布单位: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0-12-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5 09:3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水利局

温州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温州市区户籍。

  二、招聘岗位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学历要求年龄性别备注
运行调度和维修养护岗位7全日制大专及以上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山区野外工作
水质检测岗位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采用面试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0日—12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

  (二)报名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行政中心2号楼837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温州瓯海水利物业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

  3.报名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如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温州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自动转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聘用。

  八、薪资待遇

  年薪按照温州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薪酬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859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