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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成立温州市瓯海区特殊儿童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18:58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有关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9〕5号)精神,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科学管理,决定成立温州市瓯海区特殊儿童教育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温州市瓯海区特殊儿童教育专家委员会由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组成,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由瓯海区教育局、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瓯海区民政局和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成员由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组成员由各单位负责科研、教育、医疗、康复等相关专家组成。

温州市瓯海区儿童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工作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特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

(二) 协调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创新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特殊儿童教育康复工作。

(三) 协调处理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特殊教育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推动我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四) 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引导和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康复发展的有效途径。

(五) 建立区级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共享与安全管理机制,实现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相关信息及时交流,实现专家资源共享。

(六) 完善残疾儿童筛选、评估、入学等工作机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特殊儿童教育专家委员会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2月1日

温州市瓯海区特殊儿童教育专家委员会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

李玉宇  瓯海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委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庄哲铭  瓯海区卫健局副局长

周桂林  瓯海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艳俊  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二、办公室主任

陈汉初  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科长

三、办公室副主任

陈  镭  瓯海区卫健局医政科科长

吴雯霞   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副科长

陈晓锋  瓯海区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任建铃  瓯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副所长

四、专家组成员

顾  问:林云强 浙江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主任、博士

陈荣弟 浙江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胡  乐 温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  员:张林勇  瓯海区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夏腾腾  瓯海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胜曼  瓯海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干部

黄炳贤  瓯海区特殊教育研训员

胡进盛  瓯海区职业中专集团学校金盾校区校长

潘春波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校长、特级教师

潘显芬  瓯海区泽雅一小校长

李敏爱  瓯海区利宝特殊学校校长 

郑祥超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罗  华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

林飞克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康复科主任

周  李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王文霞  温州市康宁医院副主任医师

胡思思  瓯海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专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