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区教育局机关人员力量,经区人社局同意,区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岗位为文秘文书1名,财务统计1名。
二、选调对象范围
瓯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 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工作强度大、加班时间多,一般要求男性。
3. 在原单位工作服务期限已满3年。
4.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见习期)。
(二) 具体要求
1. 文秘文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政治、历史等专业。
2. 财务统计: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专业。
四、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审核
1. 报名时间:2020年 11月16日—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 报名地点: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瓯海区娄桥古岸路381号317室),联系电话:88598287 88522647。
3. 报名方法:
(1) 下载《瓯海区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方式,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参加相应选调考试资格。
(2) 将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材料扫描件通过钉钉传送至组织人事科王建或周胜巧处,经资格初审后,取得参加相应选调考试资格,于考试前带相应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4.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
(二) 组织考试
1. 文秘文书岗位
(1)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选调对象的文书写作能力、文字编辑能力及信息采写能力等。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选调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2. 财务统计岗位
(1) 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 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会计电算化软件操作,满分为100分。
3.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体检、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遇末位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分别按面试或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试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入围,该岗位空缺;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另行加试,成绩高者入围)。
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 公示、选调
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本通知相关事项由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籍贯 | 现户口 所在地 | 执业资格、技术资格、技术等级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 号码 | ||||||||||||||||||||||||||||||||||
全日制教育 学历、学位 | 学制 年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
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 学制 年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手机 | ||||||||||||||||||||||||||||||||||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 是否在处分期内 | ||||||||||||||||||||||||||||||||||
工作简历: | |||||||||||||||||||||||||||||||||||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取消选调资格的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 学校 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资格审核 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
备注: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2.简历根据经历分段填写。 填表时间: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