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泽雅镇,有关单位:
根据《瓯海区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温瓯科〔2015〕8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转经费经部门审查、公示无异议,项目经费已确定,现予以下达。
本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转安排经费47万元,请项目承担单位凭统一收款收据到区科学技术局办理拨款手续。项目承担单位要单独列账、核算科技项目经费,以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
附件:2019年区级项目验收结转资金安排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