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0-00425
  • 文件编号:温瓯教政〔2020〕6号
  • 主题分类:考核评价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1-0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所属事业单位(七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6 11:34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七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七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至2018年12月底,瓯海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七单位)第二轮岗位聘任聘期(2006.1-2018.12)已到期。为做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七单位)第二轮岗位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轮聘任工作的通知》(温瓯教政〔2019〕49号)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朝辉

成 员:章方辉   林成益   林友谊   吴宏晔   林  东

林文杰

下设办公室,潘时晖为办公室主任,王建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岗位聘期考核范围和聘任对象

聘期考核期限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31日(三年)内,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均属考核、聘任对象。

三、岗位聘期考核、聘任依据

考核与聘任的依据:《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教〔2011〕245号)、《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和第二轮聘任工作的意见》(温瓯教政〔2015〕253号)、《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轮聘任工作的通知》(温瓯教政〔2019〕49号)和2019年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相关会议内容。

四、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一) 考核原则

1. 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相结合;

2.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 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主要依据。

(二) 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岗位的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工作态度及考勤情况。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聘任期限确定的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标准,作为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

1. 专业技术岗位受聘者

根据近三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内容确定聘期考核等次。

2. 工勤技能岗位受聘者

根据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近三年考核结果确定聘期考核等次。

注:“双肩挑”人员的聘期考核内容和标准,包括所聘两个岗位的职责任务。

(三) 考核程序

1. 填表:填写《温州市教育系统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并书面述职。

2. 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人员在聘期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考核,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 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四) 考核等级及标准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其标准为:

1. 合格:在聘期内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年度岗位工作目标任务,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级。

2. 聘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直接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

(1) 单位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合格)”等级者;

(2) 违反机关作风效能规定或单位纪律,产生严重后果者;

(3)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五) 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参考。

五、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

(一) 聘任原则及相关说明

1. 按照“注重实绩、兼顾资历”的原则,综合考虑聘期考核和资历。

2. 采取对空缺岗位竞聘递补,调整部分人员岗位及等级的方式进行,即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在原有岗位上竞聘高一级岗位,进行逐级聘任。

3. 原中心校校长的聘任情况说明:因区教育管理机制改革,2018年撤销中心校管理层级,原中心校校长安排到局相关科室与直属事业单位任职,新一轮岗位设置原中心校校长岗位直接按原等级岗位聘用。

4. 各等级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⑴ 正高级四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⑵ 副高级七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⑶ 副高级六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

⑷ 副高级五级岗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

⑸ 中级十级岗位:按职务评审条件。

⑹ 中级九级岗位: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3年。

⑺ 中级八级岗位: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3年。

⑻ 初级十二级岗位:按职务初定或评审条件。

⑼ 初级十一级岗位: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3年。

5. 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

(二) 岗位总体情况

1. 现有岗位总量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教育账务代理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工资统发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党建指导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信访巡查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合作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基建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审计站、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工会等7个事业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59个,实设置岗位总量47个(不包含原中心校校长12人),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3个(“双肩挑”12人),占岗位总量的28%;专业技术岗位34个,占岗位总量的72%。

2. 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和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3个中八级5个,占38.5%,为区管干部4人,局管干部1人;九级8个,占61.5%,教育局所属7个事业单位负责人等。

3.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34个(“双肩挑”12人),根据省市文件关于区教育局所属其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级岗15%,中级岗40%,初级岗45%)和专业技术内部等级结构比例(高级岗2:4:4,中级岗3:4:3,初级岗5:5)的规定,我局所属7个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如下表所示: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数量

岗位比例

级别、等级比例

专业技术

岗位

五级

2

25%

副高15%

[34*0.15+3(双肩挑) ]

8人

六级

3

37.5%

七级

3

37.5%

专业技术

岗位

八级

7

28%

中级40%

[34*0.40+9(双肩挑)]

23人

九级

9

40%

十级

7

32%

专业技术

岗位

十一级

7

47%

初级45%

(34*0.45)

15人

十二级

8

53%

十三级

0

0

合  计


34+12(双肩挑)


(三) 竞聘量化标准

量化考评满分为100分,具体方案如下: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职务年限权重55分,每满一年计2.3分;工(教)龄年限权重20分,每满一年计0.5分;进教育局机关本级工作年限权重15分,每满一年计0.75分;现任工作岗位权重10分,区管干部10分,中层正职7分,中层副职5分,科员3分。

(四) 工作程序

竞聘上岗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制定竞聘上岗方案;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考核结果等信息;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评;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任手续。

(五) 根据聘任依据确定实际聘任人数。

等  级

合计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十一

十二

十三

实核准职数

46

2

3

3

7

9

7

7

8


现有人数

42

3

3

8

3

8

10

2

5


岗位余缺数

-4

+1

0

+5

-4

-1

+3

-5

-3


工勤

类  别


技术工

普通工

核准职数




现有人数




空缺岗位数




六、未尽事宜以上级及局发相关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