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0-00539
  • 文件编号:温瓯教办发〔2020〕5号
  • 主题分类:教育规划管理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1-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30 10:23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社区学院: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我区广大师生安全,现将教育系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各单位要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运转机制,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机制,各校园长、单位负责人要把好关、按要求及时精准上报信息。

二、各校各单位要根据省里推迟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的有关规定(时间延期至217之后),自即日起逐一告知湖北籍师生近期安心留在当地、暂缓返瓯回校,待开学日期确定后再启行程。

三、各校各单位(除个别有教师员工住校的学校之外)在2020年春季正式开学前要实行封闭式管理,门口保安一律佩戴口罩,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开展健康问询和体温测量;除安保、值班、检查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各校各单位要落实口罩、消毒物品、洗涤用品、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贮备,设立应急留观室。

五、各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做好疫情防控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六、各校各单位要加大筛查力度,严格一日一报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如有先期从湖北(重点是武汉及周边)疫区返浙来瓯的教职员工、学生,或者与疫区人员有明确接触史的其他学校人员,要按照如下程序具体处置:

    1. 无发热各校各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镇街(开发区),由属地镇街(开发区)负责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学校负责实时监管,落实消毒和连续14天的体温测量书面登记工作;如有异常须及时上报属地镇街。

2. 有发热:一经发现病征,各校各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镇街(开发区),由属地镇街(开发区)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做好初步筛查。

七、各校各单位开学前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对教室、寝室等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在校园公共场所要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纸巾等;开学后要加强校门出入管理,做好人员、车辆进出入检查和登记;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主动报告统计结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1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