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广大来访群众: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人群交叉感染,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根据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手机APP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尽量避免或减少走访形式。
电 话:12345;
网上信访:浙江政务服务网;
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
来 信:瓯海区信访局,邮编325041;
手机APP:浙里办。
二、确有必要走访的,请就近选择来访接待场所,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
三、多人反映同一事项的,请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推选代表,其他人员及时有序疏散,不在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或长时间逗留。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位来访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渡难关,战胜疫情。
瓯海区信访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