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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134/2020-00447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计划总结
  • 发布单位:区医疗保障分局
  • 成文日期:2020-01-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瓯海区医疗保障分局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1-17 17:21 访问次数: 来源:区医疗保障分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小康的攻坚之年,瓯海区医保分局作为新组建的机构,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瓯海区打好科教、高铁、产业、生态、健康五张牌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工作主线,惠民生、抓改革、强监管,深化“三医联动”,着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助力打造民生福祉增进标杆城区。

    一、突出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宣传动员外出人员本地参保,努力增加参保人数,确保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9%以上。2018年全区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48%,户籍人口基本应保尽保。截至2019年3月,瓯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9.7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12.87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36.8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0.34万人。

    2、健全医疗救助办法。做好医疗救助职能划转承接工作,动态掌握困难群众医疗信息,优化医疗救助资金运作,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确保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达标。全额解决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医疗费用,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因病致贫人员、其他救助对象的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分别不低于70%、60%和50%,年度内救助封顶线均不低于8万元,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同时,积极谋划瓯海区因病致贫返贫特殊人群医疗救助补充办法,突出医疗救助托底作用,发挥医保精准扶贫作用,助力打造民生福祉增进标杆城区。

    3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试行长期护理保险,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需求提供服务保障。

    4、完善大病保险、慢性病医保制度。按照“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的量化任务指标,调整筹资标准,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完善慢性病医保制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合理设置门诊起付线和封顶线,确保惠民政策含金量。

二、深化改革,提升全区医疗保障水平

1、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简化经办手续、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按照“群众最牵挂的事要办快”的要求,努力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争取“一次都不跑”,医保经办9个主项29个子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水平力争全市前列。

    2、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选择DRGs分组器并实现本地化,结合医共体建设,在省、市复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谋划建立按DRGs付费为主,适合本地医共体模式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3、全面实施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与省市同步,全面实施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利用省市即将增加医疗救助结算模块的契机,整合服务环节,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一条龙服务。

    4、组织实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药价保联动改革。坚持公开、透明、高效原则,开展药品带量采购和耗材阳光采购,推进药价保联动改革。

    三、强化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1、全面落实医保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一是于4月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形成舆论攻势,引导社会各界关注。二是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一轮地毯式检查。组织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认真接受上级医保部门抽查复查。

    2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完善医保智能监管。一是组织实施举报奖励、诚信惩戒、医保处理信息公示、医保医师、药店药师、内控管理、要情处置等相关规章制度,让制度长出牙齿。二是加强“事前提示、事中提醒、事后处置”全过程监管。三是积极贯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

   3、完善医保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市监、卫健等部门的联动,做到标准共定、信息共享,既保证查处不留空,又确保事事有依据。建立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制度,违规查处结果与医药机构注册、医师职称评定、个人诚信记录相挂钩,提高违规成本。建立重大案件公安移送机制,加强与审计等部门合作,共同打击欺诈骗保,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察委处理。整理医疗保障违规案例,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攻势。

    4、引导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区级医保定点药店协会,引导做好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制定自律公约,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推进社会监督。

    四、夯实基础,推进“四个医保”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三服务”活动为契机,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全面推进“四个医保”建设。

    1、加强“法治医保”建设。按照省、市相关医疗保障条例、规章制度等,完成全区医保系统政务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处理等制度建设。

    2、加快“智慧医保”建设。配合省、市开展“掌上办事”和“浙e保”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和建设。配合市局加快信息化建设市级统筹,做到信息统一、业务统一、流程统一。推广一体化经办、医保银行合作等工作,推进医保结算系统全市集中、智能审核平台全市统一、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和服务水平。

    3、强化“效能医保”建设。加强医保系统党的建设,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4、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医疗保障管理、服务领域各环节风险点,梳理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健全机关运行和决策制度,强化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