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4/2019-24712
  • 文件编号:温瓯应急〔2019〕54号
  • 主题分类:社会力量参与救灾
  • 发布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9-09-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同意成立温州市瓯海区元本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服务中心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9-22 21:18 访问次数: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温州市瓯海区元本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温州市瓯海区元本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服务中心的函》已收悉。为鼓励社会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应急救援,进一步加强瓯海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平安瓯海建设,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温州市瓯海区元本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服务中心,批复如下:

一、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同意作为温州市瓯海区元本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

二、温州市瓯海区元本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时柏江,地址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慈凤西路20号第一幢402室,业务范围为自然灾害、工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此复。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瓯应急〔2019〕54号关于同意成立温州市瓯海区元本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服务中心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