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19-20900
  • 文件编号:办公室无文号【2019】104号
  • 主题分类:综合管理
  • 发布单位:瓯海区府办(外事办)
  • 成文日期:2019-08-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城区道路主干线“线乱拉”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3 15:32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府办(外事办)

  市通发办,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各通信运营商:

  《瓯海区城区道路主干线“线乱拉”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城区道路主干线“线乱拉”

  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美丽瓯海”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强弱电设施的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全省小城镇强弱电管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浙建﹝2018﹞18号)的要求,就推进全区主干道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强弱电设施“线乱拉”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温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线乱拉”专项治理工作指南,着力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强弱电线乱搭乱挂、老旧下垂、陈旧箱体、废弃电线杆及跨街飞线等情况,通过杆路合并,架空线路梳理以及新建、改扩建道路线路“上改下”等综合手段实现弱电、强电线缆有序、整洁和美观,全面改善全区城镇环境质量和市容面貌。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130条重要道路和示范道路。重点是前期已排查出的292处问题,其中跨街飞线192处,乱搭乱挂41处,老旧下垂及陈旧箱体48处,废弃电线杆11处。详见附件3。

  三、整治标准

  (一)架空线整治标准:合理利用现有杆路,及时拆除重复杆、多余杆。拆除原有架空、废弃线缆,抽除不承载业务的多余线缆。对继续使用杆路应进行必要的整治美化,包括杆路扶正、拆除废弃吊线和其他杂物、拆除废弃电杆、吊线收紧、吊线升高、弱、强电线交越防护、杆路编号等。

  (二)上改下整治标准:采用管道敷设,将原有架空线路改为管道线路;采用下檐、墙面、店招、广告牌、线槽等隐蔽走线方式进行整改。

  四、整治阶段

  (一) 第一阶段:“线乱拉”整治清理阶段(2019年8月12日-12月25日)

  1.对41处乱搭乱挂、48处老旧下垂及陈旧箱体、11处废弃电线杆问题,由属地镇街(开发区)牵头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电力、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等运营商为责任主体,按照权属清理乱搭乱挂、老旧下垂及废弃电线杆,更换或清理陈旧箱体(整改期限:2019年8月12日-9月30日)。

  2.对跨街飞线治理,问题在5处以下、跨街飞线总长度100米以下的主干道路,由属地镇街(开发区)牵头,电力、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等为责任主体,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线、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的原则归并整理杂乱无序线缆,“盘留”线缆要集中摆放并设置遮挡(整改期限:2019年8月12日-9月30日); 问题在5处以上、跨街飞线总长度100米以上的主干道路,由属地镇街(开发区)牵头,电力、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等为责任主体,按照“上改下”的标准,采用管道敷设,将原有架空线路改为管道线路(整改期限:2019年8月12日-12月25日)。

  (二)第二阶段:“线乱拉”整治验收阶段(2019年12月25日-12月31日)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通发办、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各镇街开展验收工作。各责任主体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到位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规范后续线缆的施工,积极有效杜绝“线乱拉”现象回潮。

  五、完善和健全“线乱拉”治理长效机制

  (一)严把规划施工关口。各地要将强弱电线路建设规划纳入统一规划,特别是在管道敷设和新立杆路方面更须严格把关,原则上已经采用管道敷设治理的建成区内主要道路不再新立杆路。

  (二)强化日常运维管理。要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日常运维管理机制。为避免线路前治后乱或发生功能中断风险,通过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的管道管廊和杆路等设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日常维护管理(电力应单独委托)。日常维护管理所需的费用由相关运营单位分摊承担。

  (三)强化基层综合执法。要把“线乱拉”长效管理纳入

  综合执法范畴,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着重查处违规架设、胡乱附挂、私拉乱接和影响容貌的“线乱拉”行为,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四)加强信息通报制度。各镇街(开发区)、运营商自8月份起,每月25日前分别上报《镇街(开发区)“线乱拉”整治工作推进清单表》(详见附表1)、《 运营商“线乱拉”整治工作推进清单表》(详见附表2)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至整治完成,首次报送时请一并报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华生,电话:0577-85255951,邮箱:517763529@qq.com)。实行每月通报制度,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月汇总各镇街(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开展整治工作或整治不力的单位,予以发文通报。

  附件:1.镇街(开发区)“线乱拉”整治工作推进汇总表.docx

  2.运营商“线乱拉”整治工作清单表.docx

  3.瓯海区主要干道“跨街飞线”排查汇总表.docx